关于优化乡村振兴投资营商环境、强化乡村振兴投资法治保障的建议办理答复
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
15617
建议人:
主办单位: 淄博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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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春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乡村振兴投资营商环境、强化乡村振兴投资法治保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进一步筑牢法治淄博建设根基,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良好法治环境,中共淄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9月9日印发了《淄博市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2020年到2022年法治乡村建设的具体内容,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大力推进乡村法治建设,重点对推进涉农领域立法、规范涉农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农村公共安全监管、加强涉农重点领域执法和执法监督检查完善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乡村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深化平安乡村建设、加大农村普法宣传力度、深化法治乡村示范建设、加快“数字法治乡村”建设、推进完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乡村治理模式、依法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13个方面作出部署要求努力为包括优化乡村振兴投资营商环境在内的乡村振兴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市司法局作为中共淄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职能履行部门,指导、协调、推进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方案》要求,持续推动我市法治乡村建设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完善涉农立法,推动法治乡村建设走上法治化轨道

坚持立改废释并举,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2020年以来,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淄博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淄博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提请审议了《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议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2部涉农法规——《淄博市农业技术推广若干规定》《淄博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护办法》进行逐条清理,有效确保农村法律法规与《民法典》相适应。对《淄博市农业技术推广若干规定》等6部涉农法规实施情况组织调研,评估实施成效对照《民法典》,梳理并保留了农业农村部门、自然资源部门起草的23个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二、规范涉农执法,切实维护农村群众合法权益

指导涉农行政执法部门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求,借助“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网络运行系统”、“市涉企检查网络备案系统”等10个平台,及时主动、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信息,目前,共录入各类信息2100余条,有力推动了行政执法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开展执法检查140余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共立案16起,涉及农药、肥料、兽药、畜产品、动监、饲料等领域,结案13起,有效保障了全市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态环境安全。举办全市农业综合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和全市动物检疫技能培训班,对全市160余名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和动物卫生监督业务骨干进行了专题授课与实践教学,进一步提升了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和履职能力。深入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严格依法做好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确保全市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在依法依规的轨道上开展。

三、强化矛盾纠纷化解,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健全乡村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立“1+1+N”工作制度,抓好规范化调解室建设;着力提升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能力,依托全覆盖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网络,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参与人民调解的工作规程;着力推动人民调解创新发展,大力推广“远程调解”“智慧民调”等新型工作手段的运用,进一步丰富人民调解工作方法手段。扎实推进多元解纷工作,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建立与工会、金融等对接渠道,邀请人民调解员、金融诉调对接委员会、婚姻家事纠纷调解室等进驻两级法院。建立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调解联动机制,扎实推进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夯实诉讼服务中心一站解纷功能,打造“多元、便捷、品质、高效”的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新模式。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执行力度,今年以来,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368件,执行回案款3365万多元,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法治宣传,提升乡村普法依法治理水平

积极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以农村群众普法需求为导向,围绕中心工作和热点问题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结合“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人民调解等工作,围绕民法典宣传、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等主题,紧扣群众关心关注的法律法规,市司法局部署开展“年味普法”进乡村、“两委”换届专题普法宣传、“送法下乡 服务为民”等主题普法活动。“法律进农村”精准普法宣讲活动2000余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5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5万余份,极大提高了广大农村群众的法治意识。加强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2020年全市新建法治文化(法治宣传教育)基地45个。目前全市拥有省级示范基地29个、市级示范基地353个,其中乡村法治文化阵地280个。积极开展农村法治文化活动,通过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与演出,不断丰富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的载体与方式,进一步促进法治文化向农村基层延伸。发挥传统宣传优势,创新新媒体宣传形式,通过“法律赶大集”“村村响”大喇叭、手机短信以及各级各类普法微信公众号、抖音号,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赡养继承、婚姻家庭等民法典知识,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农村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实施“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在“两委”成员和党员干部中培育“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解、普法宣传等法律服务。指导临淄区借助“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试点这一契机,在乡村同步推行“两委”干部学法、用法、普法、考法、述法“五张清单”;编写《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法律风险防范手册》和《村(社区)法律服务“百问百答”知识读本》,组织了新一届村(社区)“两委”法治培训。制定《淄博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示范创建工作,充分激发示范村(社区)的模范引领作用。乡村“两委”干部法治培训作为任职“第一课”,积极开展与乡村生产生活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增强乡村干部法治观念和法治为民意识,乡村干部依法管理基层事务的能力和水平有效提升。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积极开展“好家风,好家训”、“最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文明家庭”等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弘扬公序良俗,引导居民“讲文明,树家风”,形成向善向好的社会风尚。通过打造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动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村(社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增强了村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五、完善法律服务,打通农村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淄博市司法局相继制定了《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法律顾问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淄博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职责清单》等文件,对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人员配备、工作职责、工作标准、经费来源等做了明确,并建立了法律顾问管理、定期服务、重大事项报告、信息公开、检查评估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区县党委政府、镇(办)、司法行政系统、村(社区)两委、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职责,建立工作量化管理机制,有效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运行质量。目前,全市3089个村(社区)共有672名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制定《法律顾问工作规范》,通过公示栏、宣传栏、便民信箱等,及时公布法律顾问的姓名、职责、联系方式、驻点时间等,并建立工作日志和台帐,实行一次一记、一村一卷,建立法律顾问服务微信群3089个,夯实了法律顾问工作阵地。编印了《淄博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法律风险防范手册》,积极为村(社区)领办的合作社进行法律体检,对各类项目涉及的建设、生产经营、资产管理、收益分配等出具法律意见,主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2020年以来,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为村(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7397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37892次,开展法治宣传12082次,参与人民调解3131次。着力构建与农村实际相符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热线、实体三大平台。全市共建有98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市、区(县)、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的“全覆盖”。进一步完善“12348”热线功能,实现与“12345”、“110”等热线的对接联动。建立了全市统一的网上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并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受理等综合性法律服务。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切实增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实效,2020年以来,我市共办理涉农案件3670件,其中农民工案件1975件,免收代理费900余万元,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3300余万元,其中追索劳动报酬2400余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农村受援人的切身利益。

杜春霞代表,乡村振兴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离不开各级各部门的努力,也离不开像您这样的乡村投资商的支持,党委政府在关心农民的利益是否受到侵害的同时,也决不会忽视乡村振兴投资者的利益保护。市委江敦涛书记在全市乡村振兴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着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自觉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乡村振兴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这是当前我们的努力方向!我们司法行政部门牵头指导推进的科学立法、规范执法、精准普法宣传、优质法律服务等工作,就是为了不断提升基层乡村群众的法律意识,在农村有效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和法治氛围,积极助力新时代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工作。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以提升农村普法守法工作为切入点,不断加大农村法治宣传力度,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推进完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乡村治理模式,综合实施三级联调”“三调联动多元化解调解机制,打造法律维权绿色通道,切实维护基层群众和乡村投资商的合法权益,深入推动全市法治乡村建设,为乡村投资者干事创业、为乡村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在此,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请您今后能够一如既往地为司法行政工作建言献策,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水平、站在最前列。

 

                   淄博市司法局

                  202183

 

 

(联系单位:淄博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联系人:史英志;电话:6218021,13953300208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建议如下: 一、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有针对性的结合我市乡村振兴法治工作实际,尽快在我市出台《乡村振兴法治工作实施方案》,避免处理纠纷责任不明确,出现踢皮球现象,减少伤害乡村振兴投资者利益事件的发生,为乡村投资者的经营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