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宣传贯彻民法典 促进诚信淄博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2020年5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为我们全面认识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推动民法典实施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武装、思想指引、行动纲领。大力宣传贯彻民法典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实际举措,是切实做好民法典在全市范围内指导各行各业生产生活的基础。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和市司法局于2020年6月28日联合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安排部署了民法典学习宣传的总体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深刻把握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广泛学习宣传民法典以人民为中心的核心理念、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本观念、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推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促进社会和谐有序的精神追求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障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价值取向。自此,全市掀起了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形成了学习民法典、贯彻民法典的良好局面,为法治淄博、诚信淄博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职能作用,牵头抓紧抓实民法典宣传主体、客体、载体和媒体宣传,指导全市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抓主体,主动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一是突出发挥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头雁效应”,将《民法典》学习列入国家工作人员学习计划和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全市各级党政机关通过专家授课、培训等形式,专题学习民法典700余场次。二是聚焦“关键群体”,以“法律进学校”活动为抓手,指导各级各类学校配齐配全法治校长,开展《民法典》宣传进校园1000余场次。三是积极发挥“七五”普法讲师团作用,指导各级讲师团成员为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民法典宣传讲座2000余场次。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发出《关于开展学习研究民法典活动的倡议书》,号召全市律师学习研究《民法典》,部署开展民法典解读与适用专题培训30余场。四是依托全市现有705名村(社区)法律顾问,组织“千村万户普法行”宣传活动,法律顾问到村(社区)举办民法典讲座1347场次,发放宣传材料56000余份。
抓客体,深入开展民法典“十进”活动。指导各级各部门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民法典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景区、进网络、进宗教场所、进家庭、进军营活动35000余场次,发放宣传材料21万余份;适应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开展网课教育8000多课时,授课学生20万余人次。今年5月份组织指导开展民法典宣传月主题宣传活动,开展讲座、现场活动834次,发放宣传材料29870份,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媒体平台发出民法典宣传内容684条。征集汇总并上报省厅36个民法典宣传视频。在淄博普法微信公众号平台开展“‘典’亮淄博”民法典宣传图片展,发布民法典宣传“十进”图片88张。张店区组织民法典宣传进军营活动,淄川、桓台等区县组织民法典进宗教场所活动,博山区组织民法典宣传进景区、进医院、赶大集活动,沂源县运用“村村通”广播大喇叭播送民法典小知识,都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抓载体,积极开展阵地建设和法治文化活动。部署全市法治文化基地提档升级工程,要求各级各单位将《民法典》知识融入宣传阵地,及时更新布展,通过图文结合方式解读《民法典》亮点内容。投资50万元升级改造莲池法治文化公园,更新宣传设施,添加民法典宣传内容。在全市公园、广场等户外大型屏幕上滚动播放民法典公益宣传片和宣传标语30000余次,在镇街村居悬挂户外宣传条幅36000多条,让《民法典》抬头可见、随处可学。指导各部门各区县组织民法典主题征文、演讲比赛、文艺演出、书法美术展等活动110余场次,制作民法典普法微视频10余部。市司法局编印民法典宣传折页4万份,向基层免费发放,激发了广大群众的学法兴趣。
抓媒体,积极创设民法典宣传平台。用好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阵地,拓展户外和移动媒体阵地,开发“两微一端”新媒体阵地,在《法在身边》《你身边的法律服务》《律师说法》等专栏播出民法典宣传节目58期。利用各部门各区县微信公众号、普法抖音号开辟民法典宣传专栏,发布《民法典》知识推送、亮点解读和公益宣传片等信息3000多条。在淄博普法微信公众号平台持续发送民法典专业解读、以案释法、宣传活动、微视频等视频、音频、图片和文字内容。指导淄博市普法协会制作大型普法栏目《走进民法典你问我来答》5期,与交通文艺广播电台合作,制作播发民法典知识专业解答音频150余期。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下一步,市司法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把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列入我市“八五”普法规划、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积极开展包括诚信原则在内的民法典知识宣传,持续推进法治淄博、信用淄博建设,推动淄博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高质量发展。
在此,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请您今后能够一如既往地为司法行政工作建言献策,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水平、站在最前列。
淄博市司法局
2021年8月3日
(联系单位:淄博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联系人:史英志;电话:6218021,13953300208)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