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门店商户经营环境促进市场繁荣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无偿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淄办发[2016]40号),法律援助的服务对象为涉案困难群众及因家庭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嫌疑人或被告人。其办理条件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本地低保2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因经济困难无力承担法律服务费用,可以按规定程序申请法律援助。因此,商家是不在享受法律援助的范围。
为进一步强化对企业的法律服务,市司法局在市、区(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了企业合规管理咨询服务窗口,为企业提供免费的合规管理和法律咨询,帮助企业提高合规管理和风险管控能力。如果商家需要法律咨询服务,可到市、区(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企业合规管理咨询服务”窗口进行法律咨询。
淄博市司法局
2021年8月3日
(联系单位:市司法局,联系人:庞月鹏,联系电话:6218023)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