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委员 第1302321号提案的答复
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1302321
建议人: 侯念湖
主办单位: 淄博市司法局
答复时间: 2023-08-25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侯念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司法局立足职能,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作用,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队伍能力水平,各项工作稳步发展。

一是做好行政执法主体公示工作。2021年全市事业单位改革到位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市委批准的有关部门“三定”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发布关于公布市级行政执法实施机关(组织)的通告,其中包括市应急局和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求市级行政执法实施机关(组织)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部门“三定”规定,严格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各部门组织专业法律考试,市司法局围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公共法律知识,对持证满四年执法人员和新增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者方能持证。三年来,共审验5525名持证满四年执法人员,新增4592名执法人员。

三是切实发挥执法监督作用。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组织开展了“乱罚款”专项监督、委托行政处罚专项监督等专项监督,开展“一对一”“面对面”常态化案卷评查,对市应急局的20余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评查,对发现的问题下发执法监督意见书,督促各部门整改反馈,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进一步加强工作协调、强化制度落实、创新执法机制,全面提升执法工作水平。感谢您对市司法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淄博市司法局     

                     2023825   

 

(联系单位:市司法局,联系人:赖成兵,联系电话:6218215

主动公开)

《关于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