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委员 第1302330号提案的答复
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1302330
建议人: 荣妍
主办单位: 淄博市司法局
答复时间: 2023-08-25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荣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联合校外辅导力量解决校园霸凌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淄博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化解校园霸凌工作,用普法工作预防、用法律服务工作跟进化解校园霸凌,把青少年、未成年人普法和法律服务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调度。2022年以来,市司法局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鲁法办发〔201920号)精神,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取得了良好的工作实效。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是推进部门协同联动。将青少年作为重点普法对象,纳入“八五”普法规划,纳入年度普法重点,指导各职能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相关活动,指导各级各部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普及活动。

二是开展普法活动。指导发挥普法讲师团、法治副校长作用,开展“开学第一课”、“法律进校园”、模拟法庭等活动,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建立全市法治校长名录和活动台账,全市451所中小学和9所驻淄高校及职业院校配备法治校长471,年内开展活动673次。指导学校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对青少年进行生动、直观、潜移默化的法治教育。指导张店区在全省率先建立“青春法苑——张店区青少年普法联盟”,开创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新局面,按职能、分层次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三是重视涉未成年人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市县两级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未成年人涉及抚养、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刑事等法律援助案件,最大程度保护未成年的人身权、财产权和教育权等合法权益。加强特殊未成年人群管理突出社会感化,注重隐私保护,在帮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认罪悔罪的同时,树立健康的心态,学习职业技能,促进顺利回归社会。主动做好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联系民政、社会组织共同在生活、监护、教育、管理方面,落实救助措施、开展爱心助学行动。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按照自身职能,继续加强青少年普法宣传工作。一是强化青少年普法工作的顶层指导,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持续列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要点和责任清单,加强督导落实。二是强化指导“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做好履职评议工作,进一步强化青少年普法宣传工作的联动开展。三是持续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提升青少年普法宣传工作的实效性。

荣妍代表,解决校园霸凌是一项长期性、综合性系统工程,离不开各级各部门的努力,也离不开像您这样的心理服务工作者的支持。我们司法行政部门牵头指导推进的科学立法、规范执法、精准普法宣传、优质法律服务等工作,就是为了不断提升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在全社会有效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和法治氛围,积极助力解决校园霸凌。在此,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请您今后能够一如既往地为司法行政工作建言献策,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平台,实现新发展

 

 

                        淄博市司法局     

                     2023825   

 

(联系单位:市司法局,联系人:张琳,联系电话:6218021

主动公开

《关于联合校外辅导力量解决校园霸凌的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