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司法局201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2984/2014-5025293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4-03-04 发布机构: 淄博市司法局

淄博市司法局201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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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淄博市司法局2013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以及附表等10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市人民政府官方网(www.zibo.gov.cn)查阅或下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有其他需求或建议,可与市司法局联系,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6号市直机关综合楼13层,邮编:255000;联系电话:0533-6218016;传真:0533-6218111。

  一、概述

  2013年以来,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宽公开平台,畅通公开渠道,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宣传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好。严格按照《目录》、《指南》和工作制度的要求,细化流程、规范操作,准确及时地反映了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动态,加强了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了解和监督。全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局信息公开查阅点以及报纸、广播、电视、微博等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99条,全部为主动公开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强化日常工作指导和监督。具体分管领导靠上抓落实,定期与负责科室沟通,听取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并及时召开协调会,督促相关科室和单位按信息公开指南的要求提供信息事项,促进了工作顺利开展。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规定,并针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健全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注重发挥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主渠道作用,安排专人负责网站内容的上载更新,及时发布工作信息、回复网上咨询。发布特别重要的信息时,积极与市网络管理中心联系协调,在网站首页设置滚动条,确保服务对象及时获得相应信息资讯。按照政策类信息长期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业务性内容及时公开的原则,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并在局信息公开查阅点摆放,方便服务对象查阅。同时,在充分利用已有公开平台的基础上,积极打造新的信息公开平台,扩大受众范围和影响力。与《淄博晚报》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随时公布动态性信息,开辟“司法行政之窗”专栏,每月两期,定期宣传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服务事项。在国内知名的新浪、腾讯网站开通政务微博,发布微博300多条,受理群众咨询20余件,访客超过15000人,“粉丝”1000多人。建立市级司法行政门户网站,在首页醒目位置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和平台。

  2013年,我局通过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共主动公开信息99条,其中部门发文11条,占总体比例11%;规划计划方面2条,包括《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淄博”建设项目保障年工作的意见》、《关于在实施“三大工程”中加强和创新司法行政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占总体比例的2%;其他方面86条,占总体比例的87%,包括律师管理、国家司法考试等方面政务公告7条,部门工作动态79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3年度,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未收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3年度,我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按照市政府和我局制定的有关制度落实保密审查工作,各科室和直属单位在完成公文草拟的同时,根据公文的内容,在发文单上注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由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核实复查无误后,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开发布。从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至今,我局未发生过失密、泄密情况。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认真指导市鲁中公证处、市法律援助中心等直属事业单位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各直属单位普遍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了具体负责人专职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市鲁中公证处利用单位网站、淄博晚报案例宣讲、淄博电台行风热线、街头法制宣传、在办证大厅放置电子查阅台、设置咨询台等多种方式公开办证事项、程序及收费规定。市法律援助中心设置便民服务窗口,将法律援助有关条例规定、值班制度、工作流程图、受援人权利义务、各案件受理点地址电话等信息制作成展板,统一规范悬挂上墙。在窗口等候区摆放宣传资料架,提供法律援助申请指南及服务手册,供来访人员免费取阅。还通过报纸、电视、公交广告、手机短信、新浪微博等新型载体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公开服务事项。

  九、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稳步推进,但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有些环节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理顺;直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加强对直属单位信息公开的指导和监督力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力争在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文件下载: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