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司法局2014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2984/2015-5025292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5-07-06 发布机构: 淄博市司法局

淄博市司法局2014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5-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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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

  一、概述

  2014年以来,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系统信息化建设,不断拓宽公开平台,畅通公开渠道,完善工作制度流程。严格按照《目录》、《指南》和工作制度的要求,细化流程、规范操作,准确及时地反映了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动态,提高了群众对司法行政职能和服务措施的知晓率。全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以及报纸、广播、电视、微博等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139条,全部为主动公开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继续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日常工作指导监督。对规范性文件清理、公开等重点工作任务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及时组织召开协调部署会,靠上抓落实,推动工作顺利开展。结合系统信息化建设,研究出台《市司法局信息网络系统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网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各科室职责分工,理顺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工作质效。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4年,通过网站互动平台、政务微博、广播等,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加强政民互动交流,及时回复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咨询投诉、意见建议。通过市电台政风行风热线、律师说法等栏目解答群众法律咨询、介绍服务便民措施。通过门户网站受理监督投诉事项71起、咨询事项14起;受理政务微博咨询28个。对涉及司法行政业务的事项,及时导入处理流程,督促有关职能科室依法及时处理、反馈;对于不属于司法行政职能范围的咨询投诉,及时提出合理建议意见,答复率达到100%,办理率达到100%。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注重发挥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主渠道作用,安排专人负责网站内容的上载更新,及时发布工作信息、回复网上咨询。发布特别重要的信息时,积极与市网络管理中心联系协调,在网站首页设置滚动条,确保服务对象及时获得相应信息资讯。按照政策类信息长期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业务性内容及时公开的原则,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并在局信息公开查阅点摆放,方便服务对象查阅。同时,在充分利用已有公开平台的基础上,积极打造新的信息公开平台,扩大受众范围和影响力。与《淄博晚报》、《淄博日报》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随时公布动态性信息,开辟“司法行政之窗”和“百姓身边的法律服务”专栏,深入宣传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服务事项。在国内知名的新浪、腾讯网站开通政务微博,发布微博171条,受理群众咨询28件,访客超过15000人,“粉丝”2260人。开通司法行政门户网站,在首页醒目位置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和局长信箱、在线访谈等栏目,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和平台,加强政民互动。

  2014年,我局通过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共主动公开信息139条,其中公开规范性文件8个,发布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成绩查询等公告5个,公开涉及“法治淄博”建设、公证法律服务等方面的重点工作举措、进展情况等信息25条,公开其他日常工作动态101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度,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未收任何费用。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4年度,我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按照市政府和我局制定的有关制度落实保密审查工作,各科室和直属单位在完成公文草拟的同时,根据公文的内容,在发文单上注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由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核实复查无误后,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开发布。从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至今,我局未发生过失密、泄密情况。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认真指导市鲁中公证处、市法律援助中心等直属事业单位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各直属单位普遍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了具体负责人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市鲁中公证处利用单位网站、淄博晚报案例宣讲、淄博电台行风热线、街头法制宣传、在办证大厅放置电子查阅台、设置咨询台等多种方式公开办证事项、程序及收费规定。市法律援助中心设置便民服务窗口,将法律援助有关条例规定、值班制度、工作流程图、受援人权利义务、各案件受理点地址电话等信息制作成展板,统一规范悬挂上墙。在窗口等候区摆放宣传资料架,提供法律援助申请指南及服务手册,供来访人员免费取阅。还通过报纸、电视、公交广告、手机短信、新浪微博等新型载体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公开服务事项。

  十、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依法顺畅开展,但公开时效还需进一步提高、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下一步,一是加强《条例》和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的学习和宣传,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主动公开意识,完善信息公开管理和考核制度,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二是进一步丰富公开的形式和载体,提高公众关注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