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司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2984/2021-5125267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30 发布机构: 淄博市司法局

淄博市司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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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司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报告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以及市政府办公有关通知要求编制

报告全文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2011日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司法局网站(http://sfj.zibo.gov.cn/)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与我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6号市直机关综合楼13层邮编:255000;电话:0533-621811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淄博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规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努力增强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

扩大公开范围。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例外情形外,力做到应公尽公。2020年通过市司法局部门网站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519条。

加大会议公开力度。2020年,共召开局办公会议12次,专题会议20次,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会议情况均通过市司法局网站专栏及时公开,电视台、报纸、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同步报道会议内容。

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司法局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及办理总体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对主办的提案均予答复并进行了公开2020市司法局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2件,共公开办理答复书2件;共承办市政协委员提案8件,共公开办理答复书8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畅通申请渠道。除当面、信函申请渠道外,进一步完善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线上提交渠道,公众可便捷通过各种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严格办理流程。坚持“受理—承办—重大问题会商—审核—签发”的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优化完善受理登记、事项交办、调查核实、答复书制作、合法性审查、文书送达、案卷归档等各环节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和管理水平。

依法按时答复。2020年,市司法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全部依法依规予以答复。全年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重新修订完善了《淄博市司法局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明确了本机关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责任科室时限以及形式。不断完善公文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在拟制公文时即明确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严格审查把关,不断提升公文的公开比例。

(四)平台建设方面

完善市司法局网站公开目录把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打造,根据年度公开要点等要求,不断充实完善公开目录,提高检索查找便捷性。

充分利用新媒体进行公开。淄博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为主发力点,持续发布等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重点工作情况助推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落实。淄博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全年发稿122篇,总阅读量超过3万人次。

(五)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组织领导。市司法局专门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和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各业务科室按照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督促指导信息公开工作。

强化培训和考核全年组织各科室信息员信息公开培训4次,学习了《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公开考核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对市政府公开办反馈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做到立知立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

0

18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0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0

4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1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1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1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政策文件,目前仅文字解读,图文、动画、视频等形式的解读较少,不便群众迅速精准理解把握政策。

2.业务培训有待加强。由于缺乏信息网络专业工作人员,加上业务科室人员调整,部分工作人员对公开工作的把握还不够,业务培训需进一步加强。

3.信息发布时限不够严格政府信息发布有时不够及时特别是对会议公开、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发布不及时,还存在集中发布的情况

下步改进措施:

1.切实加强业务培训。制定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培训计划,邀请专业人员到市局开展政务公开实务培训定期进行政务公开检查讲评,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业务能力。

2.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加大多媒体投入,对于政策性文件,尽量采取图片、图表、视频等解读,更能通俗易懂地精准解读。

    3.严格信息发布时限要求。格按照《信息公开条例》和主动公开目录时限要求,及时对政务信息进行公开发布,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