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司法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2984/2023-5332688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29 发布机构: 淄博市司法局

淄博市司法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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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司法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6号市直机关综合楼13层;邮编:255000;电话:0533-6218111)。

一、总体情况

2022,淄博市司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法规按照《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拓宽发布渠道,努力增强工作透明度,扎实推进司法行政与政务公开融合。

(一)主动公开全面及时

一是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办理、利益相关方列席会议、决策公开等制度机制,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二是扩大主动公开范围,持续加大政策文件公开力度,加大机构职能公开力度,全面公开市司法局机关简介、内设机构职责及领导信息有关内容并实现动态调整。加大会议公开力度,年度内召开局长办公会12次、公开12次2022年通过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554条;以“淄博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为宣传主阵地,持续发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重点工作情况,助推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落实“淄博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全年发稿293篇,总阅读量超过7.5万人次“淄博市司法局”抖音号发布作品43。三是提高政策解读质量,进一步扩大政策解读范围,着力从解读形式、解读内容、解读时限等方面提升解读实效。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解读有关政策,多次接受淄博日报、淄博市广播电视台、大众网等媒体专访,全面拓展公开解读广度和深度。注重加强对政策背景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内容的实质性解读,实现多维度、多角度、多形式解读政策。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对重点规划、重要政策、重大活动等开展落实情况进行权威发布和全面解读,有效提升司法行政知晓率和满意度,2022年,局领导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2次,市司法局参与各类新闻发布会共2次。

(二)依申请公开畅通严格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办理机制、研究论证机制,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流程。2022年,市司法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主要涉及“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2020年至2021年行政处罚罚款情况”依法依规予以答复。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不断优化

动态更新淄博市司法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清单》,加强公开信息分类整合,及时公开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明确了本机关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责任科室、时限以及形式。不断完善公文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在拟制公文时即明确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公文按程序办理完毕后,经严格审查把关,第一时间在局门户网站公布,所有规范性文件均实现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施行日期、有效性等要素全面规范展示,不断提升公开比例。完善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根据建议提案名称和内容进行分类公开,切实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公开实效。

(四)平台建设日益完善

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完善信息公开栏目设置,有效整合各类公开信息,实现网站资源更加优化融合、服务更加便捷高效。扩展利用多渠道交流平台,结合政务服务咨询、山东法律服务网,搭建开放式架构,提高政民互动渠道的畅通性、多样性和时效性。把网站打造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渠道,根据年度公开要点等要求,不断充实完善公开目录,提高检索查找便捷性。

(五)监督保障更加有力

市司法局党组始终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局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作出批示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发挥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明确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加强监督指导,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印发《淄博市司法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全面细致分解各项政策要求和重点任务,实行台账式管理,全面压实政务公开各方责任,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实现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加大培训力度,围绕提升主动公开和政策解读水平、提高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更好适用法律和政策解决问题等方面,组织开展座谈交流和培训指导,促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对照人民群众新期盼,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有待进一步优化整合,主动公开结构体系有待健全。二是政策解读广度和深度有待提高,多角度全方位解读体系有待完善。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待加强,办事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一)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制度机制。提高主动公开工作水平,健全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和工作联络机制,及时调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时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进行优化整合,加强执法信息公示公开。加强政民互动,完善办事服务、互动交流栏目功能,提供便民化、智慧化、个性化服务,切实做到及时回应关切,及时解决诉求,提高办事服务水平。加强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重点任务进展情况,推动任务落实,接受社会监督。

(二)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丰富解读内容、创新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加大政策问答、视频图解等多媒体形式解读比例,加强与主流媒体深度合作,充分发挥媒体解读优势,提高政策解读时效性。结合人民群众实际需求和意见建议,提高政策解读针对性,加强政策梳理整合,优化解读栏目设置,健全多维度全方位政策解读体系。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将平台建设作为提升公开效能的重要突破口和切入点,健全内部融合机制,形成公开宣传整体效应,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从提高决策质量、扩大政策效应、增强工作透明度入手,推动形成社会广泛参与的公开局面。用好权威平台,加大在市政府新闻发布会、淄博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矩阵公开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展现淄博司法行政新形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度,市司法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2022年,淄博市司法局按照《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制定了《淄博市司法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提升的同时,持续强化“管业务就要管公开”的理念,把业务工作同政务公开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推进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市司法局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7件、市政协委员提案8件,所有建议、提案已按时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在专栏进行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办理、利益相关方列席会议、决策公开等制度机制,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二是扩大主动公开范围。持续加大政策文件公开力度,加大机构职能公开力度,全面公开市司法局机关简介、内设机构职责及领导信息有关内容并实现动态调整。三是提高政策解读质量。进一步扩大政策解读范围,着力从解读形式、解读内容、解读时限等方面提升解读实效,有效提升司法行政知晓率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