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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司法局:重教育 抓规范 强队伍

发布日期:2016-10-17 15:53 浏览次数: 字体:[ ]

 

    今年以来,县司法局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重要抓手,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政法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不断解放思想,创新队伍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过硬队伍。
    一、抓好队伍思想作风建设,提升队伍综合素质
   (一)坚持理论学习,强化思想教育。始终坚持把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我们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目标,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同时,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形势,在干警中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新知识、新业务、新技能的学习,以适应知识更新的需要。以“两学一做”“周五夜学”活动为抓手,加强月、季度例会学习和专题培训,要求个人自学每周不少于5小时,并撰写学习心得。把政治业务学习由制度约束、督促检查逐步变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使机关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引导干部队伍坚持学以致用,开拓创新,从思想上解决好“为谁执政、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增强学习意识、进取意识,努力打造一支“想干事、会干事、有激情干事”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二)加强作风建设,提升队伍形象。围绕服务型队伍建设目标,县司法局以“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以严实为标尺,以“四讲四有”合格党员为标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本着确保规定步骤不走样,学习质量高要求的工作思路,定期举行作风问题剖析会,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深刻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发现工作中的不足并及时改正;坚持“十要、十不要”的工作标准,明确划分岗位职责,实行“AB岗工作制”,确保不空岗,严格上、下班登记签到制度,对迟到、早退和随意脱离工作岗位等纪律松懈问题进行曝光,每月进行个人量化综合考核;在全县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中开展“爱岗、敬业、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切实规范法律服务执业行为和行业秩序;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工作上坚持从实际出发,脚踏实地,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升级,树立司法行政机关清正廉洁、务实高效的社会形象。
   (三)加强班子建设,提高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一是落实党建责任制,着力加强党组织建设。为使党建工作有刚性的目标和责任,明确了党支部书记为队伍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求和奖惩措施;将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法律服务人员行风建设等具体内容纳入局年度目标管理,并把任务逐一分解到分管领导和职能股室,做到与司法行政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与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提升了落实责任管理与自我管理相结合的整体成效。二是加强班子建设,着力优化班子结构。领导班子建设是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只有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各个方面发挥模范作用,才能带出好队伍,取得好业绩。我局按照创建“五好”班子相关要求,全面规范县局各项工作,努力改进领导班子思想作风,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使领导干部始终做到理论上清醒、政治上坚定,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依法行政,增强领导班子合力。三是深化队伍结构优化。我局将优化队伍结构作为一项战略性任务来抓,不断强化措施,实现了队伍结构的大转变。根据工作实际,对部分科室的职能进行了重新调整,制定了定编定岗方案,进一步规范了岗位设置。针对一些干警学历不高,人员不专的现状,采用鼓励自学考试与参加函授、综合培训与专业培训相结合的办法,促使系统内多名同志通过继续教育,取得了法律本科的学历;非法律专业人员也通过部门组织的培训掌握了工作中必须的法律知识,知识层次得到不断提升。同时,积极鼓励干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为参考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学习上的便利条件,提升干警整体素质。
    二、抓好队伍岗位技能练兵,提升队伍业务水平
   (一)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提高队伍业务素质。今年在全体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中积极开展“两学一做”知识竞赛、岗位大练兵等专项活动,在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中开展规范教育活动和“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 “双促双助”等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以活动促工作,以工作带活动,通过扎扎实实的学习实践,取得了实效,推动了法律服务工作科学发展,法律服务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同时,组织律师及其他法律服务人员到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学习,既拓展了工作视野,又更新了服务理念。
   (二)强化业务培训,增强提高队伍素质的后劲。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司法行政干部的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教育培训。今年,我局有计划、分步骤、分层次、分阶段,开展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选派干部积极参加县级以上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共10期70人次,举办各类培训班和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司法所长、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培训8期90多人次。
   (三)培养选树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用心学习当能手,安心本职甘奉献,真心实意解民忧”作为选树典型的标准,把选树先进典型作为强化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作为展示干部队伍形象的最佳途径,注重发挥先进典型在各项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做到边培养、边示范,逐步推进,力求实效,激发全县广大司法行政干警的干事创业热情,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三、抓好队伍规范化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规范化推进法律服务“窗口”建设,擦亮“惠民”品牌。把加强 “窗口” 标准化建设作为提升服务效能的重要手段,成立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有效整合法律援助、12348法律热线、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公证办理、法治宣传、司法鉴定等各项司法法律服务职能,为民提供“一站式”、“一条龙”法律服务,实现了司法行政业务从“散”到“聚”的转变。严格执行《服务公开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法律援助咨询接待制度》、《值班人员工作要求》等管理制度,树立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接待窗口便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二)完善规范化社区矫正执法程序,实行“六化”管理。健全完善社区矫正等执法工作的职责规范、程序规范、责任规范和监督考核规范,对执法活动全过程进行有效约束。实行调查评估规范化、文书制作标准化、执法流程严谨化、教育矫正多元化、帮教力量社区化、帮困扶助精准化“六化”管理法,明确工作标准,明晰工作流程,严格执法程序。   
   (三)规范法律服务公开工作,强化法律服务监督。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度,按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依法公开各项法律服务的程序、标准,便于群众监督,始终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通过公开承诺,做到法律服务有求必应、法律咨询有问必答、法律援助有难必帮、民间纠纷有案必调,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同时,加强内部监督,定期组织力量,采取抽查案卷、座谈走访、信访举报线索查处等形式,开展法律服务监督检查,促进人员规范司法。不断拓宽监督渠道,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信箱等途径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我县司法行政规范化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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