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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凤凰司法所:“四个确保”营造社区矫正工作新常态

发布日期:2016-11-23 14:31 浏览次数: 字体:[ ]

社区矫正是“没有围墙的监狱”。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实效,临淄区凤凰司法所大力实施“四个确保”,狠抓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创新走访模式,确保排查摸底工作落到实处
按照管理规定,每季度司法所的司法行政干警都应对辖区内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一次走访,如果按照常规的办法来办这件事是很难的。因为凤凰镇总面积104平方公里,辖75个行政村,人口8.2万人,社区服刑人员近几年都维持在120名左右,而司法所目前只有5名司法行政干警,尤其是公车取消以后走访更成了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司法所把每个村的社区服刑人员名单统计在一个表格里,一是利用村干部来镇政府办事时,找他们了解一下村里社区服刑人员的情况。二是因公去村里时顺便进行家访。三是对于偏远的村一时去不了的,利用打电话的方式向村委会、社区服刑人员的家庭成员或者同村村民了解他们的情况。通过这三种方式,每季度走访一次的任务都能轻松完成,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的底数和基本情况也能全面摸清,从而为个案矫正和重点矫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清正廉洁执法,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斩钉截铁地指出:“打铁还需自身硬”“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社区矫正管理人员能否在工作中做到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直接关系到社区矫正工作的成败。每逢中秋节、春节等重大节日,总有部分社区服刑人员到办公室来悄悄地想“意思意思”。对此,司法所的社区矫正管理人员在坚决拒收的同时,还抓住时机对其进行思想教育,让他们拿这些钱多去孝顺一下自己的父母,如果钱再多些,可以做点公益事业。时间长了,社区服刑人员再也没有来司法所请干警吃饭,更没有送礼、送钱的了。“不吃请、不收礼、不说情”现在已经成为凤凰司法所全体人员的共识,这一共识确保了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在阳光下健康有序开展。
三、加强监管,做好防范,确保社区矫正人管得住、管得好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要求,严格落实报到汇报、请销假、集中教育、社区服务、心理矫正等社区矫正各项管理制度,将社区矫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每月都专门聘请律师和心理咨询师等相关领域专业人士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授课,对于集中学习请假的,一律要求他们第二天到司法所补课,并附带一次谈话。这些措施使社区矫正对象端正了服刑态度,自觉接受管理教育,丰富了他们的法律知识,提高了他们的法律素质,提高了矫正监管质量,为预防其重新犯罪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二是加强重点管控。注重抓重点对象的管控和重点时段的管控。将重新违法犯罪风险较高、有故意脱离监管或抗拒改造倾向、经常需要外出的社区服刑人员列为重点对象,进行重点监控、教育,对其落实“时定位、日报告、周报到”的管理措施,切实做好重点对象攻坚防范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加强教育帮扶,实行人性化管理,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因生活贫困和不良情绪而重新违法犯罪
司法所高度重视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思想教育。针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原因和个性特点,开展有针对性地教育矫正。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积极对其开展心理疏导和矫治,及时化解不良情绪。认真抓好帮困扶助。通过实行“一对一”“多对一”的结对矫正、帮扶,妥善解决社区服刑人员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对生活困难或者身体有残疾、疾病等情况的社区服刑人员,积极帮其协调落实农村社区服刑人员土地承包、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等救助政策,防止其因生活贫困而重新违法犯罪。注重采取人性化管理,每次电话汇报、集中教育学习、走访时常与社区服刑人员谈家常、谈生活、谈工作,在谈话中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一旦发现他们在思想上有苗头性问题,及时了解原因并尽量采取措施解决。人性化的管理、贴心的交流,使社区服刑人员现在都把司法所的社区矫正管理人员当成了贴心人,从内心里甘愿接受他们的管理,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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