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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学法我先行

发布日期:2017-01-11 09:45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6年12月4日是我国第16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也是第3个国家宪法日。为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当日,桓台县司法局、县实验学校联合举办法律宣传主题活动,共同迎接国家宪法日。
    “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县实验学校法治文化园地中响起了学生们高昂整齐地诵读声。县司法局普法宣传志愿者和律师代表在宪法日当天来到县实验学校,与学生们一起学习宪法,感受法律的温度。
    在法治文化园地中,学生们围在法律地雕前,与大地人(桓台)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起交流。“法者,天下之度量,法律是人们行为的准绳。”律师张宁向学生们讲解地雕上的古文。
    在法治长廊中,普法宣传志愿者就什么是犯罪、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几大因素及一些法律常识问题为同学们进行了讲解,学生听得都很认真,就连平时活泼好动的男生,也聚精会神地听着。而在他们头顶,就是“公平、公正、公开”的法律精神。
    活动中,县司法局向县实验学校捐赠了3000本《青少年法德教育读本》,引导学生主动学习法律。同时,《青少年法德教育读本》将于近期陆续发放到全县各所中小学校。

    今年,县司法局投资9万余元,在县实验学校学生日常活动区域开辟场地,建设了法治文化园,园区内设主题雕塑、法治之窗、法治长廊、法治名言景石、法治知识牌和法治文化地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文化学习氛围。“校园文化环境建设直接影响学生的思想意识发展,学生法治观念的提升离不开法治文化环境的熏陶,新建成的法治文化园内容切合学生实际,使学生在耳濡目染中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治意识。”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县司法局将与实验学校建立法治教育长效机制,多渠道合作开展普法教育,真正把法治文化园建设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法律摇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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