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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司法局多措施并举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发布日期:2017-11-06 11:25 浏览次数: 字体:[ ]

周村区司法局以加强调解阵地、调解组织、调解队伍、调解机制建设为重点,横向整合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力量,纵向健全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调解组织,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一是加强调解阵地建设。完善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镇(街道)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村(社区)人民调解室三级调解平台。矛盾纠纷排查机制严格落实,全区每月组织一次矛盾纠纷排查,镇(街道)每半月组织一次排查,村(社区)每周组织一次排查,做到“哪里有纠纷,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街道),矛盾不上交。

二是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物业纠纷、医疗纠纷、物价鉴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市场管理等人民调解组织,使其有效发挥在专业、行业领域调解中的作用。加强对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管理,完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与镇(街道)、村(社区)调解组织的联动配合。

三是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加强调解员教育培训。按照分级培训原则,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他,其中区级每年组织镇办人民调解员、专职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镇(街道)组织村(社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不少于4次。通过观摩交流、旁听案件审理等多种形式,规范调解行为,提高调解能力,年内培训率达到100%。

四是加强调解机制建设。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实行月例会制度,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排查预警机制,认真落实“日排查、周汇总、月分析”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在重要节点时期,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完善分流处置机制,村(社区)、镇(街道)解决不了的矛盾纠纷及时汇报,由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协调联系相关职能部门或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继续调解。完善衔接联动机制,完善各类调解组织与法院、检察院、公安、信访等部门,以及工会、妇联、工商联等社会团体的衔接机制。

 

周村区司法局   李婷婷  6195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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