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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司法局:婚变引发财产纠纷 人民调解温情化解

发布日期:2017-03-30 10:59 浏览次数: 字体:[ ]

 

    李某握着调解员的手说:“这次多亏了你们,一分钱没花我们的事情就圆满解决了。谢谢,真是太感谢了。”这是在调解成功后调解室里发生的一幕。
     2017年3月,高青县人民法院受理了李某和韩某夫妻两人的离婚案,法官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诉状和答辩状,了解了基本案情,认为通过人民调解解决更有利于社会和谐,便委托高青言灵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该案。但双方当事人认为人民调解的效力不及法院,不愿意进行调解。通过反复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使他们认识到人民调解+司法确认与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终于认识到了人民调解的优势,同意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3月11日,人民调解委员会指派富有丰富调解经验的人民调解员全力调解该案。调解员接案后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双方当事人陈述得知:李某与韩某于2011年自由恋爱结婚,因女方韩某身体原因,婚后无子女,婚姻存续期间为了做生意,李某用韩某的信用卡借贷十万元,后因性格不和,感情破裂,两人都同意离婚。但因为李某借贷的十万元,两人产生了分歧。李某承诺:我贷的款我自己还,不用韩某操心。但韩某认为:李某口头所说并无任何保障,万一将来李某不履行承诺,将来银行还会找我。两人为此僵持不下,离婚事宜一直被拖延。
    为了更好地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彰显人民调解的公平和公正,调解员通过调查访问以及了解双方各自的意愿,运用“心理疏导”、“换位思考”、粗细结合“等方法以,耐心地给当事人做思想工作,经调委会调解,李某多方筹措资金还清了信用卡借贷后,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在事后回访中,调解员了解到双方当事人都对调解非常满意,还向身边群众宣传人民调解。这次调解的成功,充分体现了人民调解方便快捷、省时省钱的特点,既降低了纠纷解决的成本,又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
    点评:
    本案是一起因夫妻一方有生育疾病而引发的离婚财产纠纷。孩子是婚姻的纽带,生活中经常有因为双方无孩进而感情变淡,最后闹到离婚地步的夫妻。与此同时,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及债务的偿还却往往使双方难以达成协议。
    本起纠纷中,人民调解员对离婚诉讼的当事人迅速采取行动,及时进行调解。调解员耐心细致的地讲解和宣传法律知识,努力做到调解合法、合情、合理,让纠纷双方都能心服口服。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运用了“心理疏导”、“换位思考”、粗细结合“等方法,使双方受到启发和教育,最终双方在十分和谐的气氛下达成了调解协议。
    本纠纷的解决充分体现了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重要作用,在化解婚姻家庭纠纷中具有的独特的优势作用。
    本案同时也带给我们一些思考: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款,即使约定由当事人李某一人偿还,但这个还款约定只约束双方当事人,不能对抗第三人,一旦李某不能按时偿还借款,银行首先追究韩某的责任。在协议离婚过程中,存在债务问题,建议大家先妥善处理完债务后,再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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