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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惠民生 聚民心 法律顾问助力“幸福张店”建设

发布日期:2017-06-19 13:45 浏览次数: 字体:[ ]

  张店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工作部署,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列入2017年度区委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采取“六加强六提升”措施,全力推进,取得初步成效,为“法治张店”、“幸福张店”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一、加强宣传发动,提升群众知晓度
  一是主动公示。村(社区)依托司法行政工作室为法律顾问提供固定办公场所,将“法律顾问公示栏”上墙,在村(社区)公示栏等显眼位置公示法律顾问服务内容及值班时间,安排专人对接工作。在村(社区)进行宣传,引导村(居)民通过咨询法律顾问解决法律问题,确保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法律顾问自荐。法律顾问主动上门为村(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向群众发放法律顾问名片,提高群众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认同感和接受度。三是媒体积极报道。除在《大众日报》、《淄博日报》、《张店通讯》等省、市级新闻报刊和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外,还充分利用“张店政府网”、“张店区法律顾问之家”微信公众平台等张店区群众关注的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发布,提高群众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知晓度。
  二、加强服务保障,提升群众满意度
  一是服务中心工作。立足大局,时刻把握征地拆迁、村居换届选举、“两违”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的敏感度,安排法律顾问服务基层一线,提高(村)居民的守法意识,保障人民安居乐业。5月份,张店区傅家镇营子村法律顾问对该村纠纷的一户村民进行调解,从法律规定、类似案件判决等角度为其分析和解答疑问,说服被征地村民与村委会进行和解,接受了政府的赔偿标准,成功化解纠纷。二是服务基层工作。根据张店区实际,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与社区自治、信访举报、普法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多项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接待来电来访、参与现场调解、举办法治讲座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活动,深入基层,解决社会矛盾纠纷,满足村(居)民法律需求。据统计,截至5月底,村(社区)法律顾问共向挂点村(社区)提供服务381次,为群众办理诉讼案件4件,参与修订涉法文书67件,办理法援案件75件,处理群体、敏感性案件5件,进行调解纠纷110件,接访咨询512次,举办法制讲座57次,培训12次。三是服务弱势群体。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安排法律顾问为孤寡老人、空巢老人、残疾人等群体和特殊人群提供上门志愿服务,把法律服务送到老百姓家中。通过法治文化巡讲、法治文艺进村演出等形式,为老年村民解答有关低保、子女继承等法律咨询,获得现场村民一致好评。
  三、加强创新引领,提升社会影响力
  一是创新服务内容。率先在张店区南定镇成立村(社区)法治委员会,聘请法律顾问兼任法治委员会副主任,协助制定完善村规民约、指导草拟和修改法律事务文书等,是开展共同缔造和社会治理创新工作的一种具体体现和新鲜尝试。二是创新工作机制。在张店区沣水镇实施“一村一辅警一法律顾问”(即辅警和律师)相结合工作机制,将辅警和法律顾问共同纳入司法行政工作室,共同参与多方调处,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提高了工作成效。三是创新服务方式。推行“传统服务、网络服务、微信服务”相结合,村(居)民可以选择现场、电话、邮箱或微信等方式向法律顾问进行咨询,提高了法律顾问的服务效率。
  四、加强交流学习,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迎接上级领导调研指导。5月份,司法部长张军来张店调研司法行政工作时,在张店区正大至诚律师事务所对我区律师积极参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要求张店区要充分发挥地处中心城区的律师资源优势、顾问律师的知识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好法律顾问活动。二是加强兄弟单位交流学习。张店区自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以来,“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走访青岛黄岛区司法局等兄弟单位了解工作,并接待日照莒县司法局前来参观学习,通过开展座谈会双向交流先进经验做法,取长补短,提高法律顾问工作水平。三是召开工作情况调度会。5月底,张店区司法局各司法所召开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调度会,通过总结工作内容,交流工作心得,及时反映并有效解决出现的问题,畅通法律顾问和镇(办)、(村)社区的沟通渠道,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五、加强制度建设,提升管理规范性
  一是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张店区成立“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相关工作,与村(社区)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定期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和督导,确保法律顾问到岗到位,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法律服务,并要求法律顾问在遇到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或对社会有较大影响的敏感案件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二是建立工作记录制度。由张店区司法局统一为村(社区)制作工作台帐,督促法律顾问做好工作记录,做到“一村(社区)五册,一事一记”,确保群众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形成台账卷宗。三是建立阶段总结制度。每季度收集村(社区)法律顾问业务数据,每半年进行工作总结,了解村(居)民法律服务需求情况,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工作。
  六、加强考核管理,提升工作实效性
  一是组织考评。制定并下发《张店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区司法局成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评小组,由考评小组对法律顾问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审查工作日志等台账记录情况,开展会议调查听取村(居)委员会意见,客观公正考评顾问律师工作实绩。二是法律顾问自评。由法律顾问对平时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和评估,对所服务的村(社区)法律需求有关情况、状态予以分析并提出书面意见,形成工作总结、典型案例等文件材料上报司法所,提升法律顾问工作水平。三是群众回访。考评小组建立完善的跟踪考评机制,采取电话回访、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了解村(居)民对顾问律师法律服务工作的满意状况,改正不足,提升法律服务质量。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村(社区)建设、满足基层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畅通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渠道、增强村(社区)干部群众法治意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受到群众的广泛欢迎。但是,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比如,一些律师对法律服务进村(社区)的认识和自身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认识不够强,有的法律顾问提供的法律服务质量有待提高等。“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上级领导和政府的关心与支持,同时也离不开广大法律工作者积极主动的参与,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做好此项工作,使我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在保障和促进“法治张店”、“幸福张店”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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