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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司法局:监所干警齐参与 社区矫正创新招

发布日期:2018-02-08 16:47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淄博市组织召开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座谈会,会议确定了由山东省湖田监狱负责联系我县并选派具有良好业务素质的人民警察参与到我县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教育矫正等各项社区矫正工作中,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全力助推平安沂源建设。

监所人民警察协同我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推进社区矫正管理工作,是提升社区矫正执法水平的重要改革创新措施,有助于推动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首先监所人民警察长期从事监所管理工作,执法方式更严格规范,能有效带动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强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其次监所人民警察在日常社区矫正监管工作中能提升“震慑”效能,维护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监所人民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能够实现监所职能向基层延伸,有效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充实基层社区矫正执法力量,实现优势互补、良性互动。

我县将积极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借监所人民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东风,助推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改革创新。

一、第一时间加强与湖田监狱的衔接沟通。双向了解选派我县人民警察人员数量等具体情况和基层司法所建设情况,破解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协调监狱干警一一对应充实到各司法所参与工作。

二、及时争取经费保障。积极向县政府争取专项经费,保障监所警察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及时解决他们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三、确保监所警察全程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做好“传、帮、带”参与社会调查特别是假释前的社会调查,真正了解被告人的实际情况;参与教育谈话,树立社区矫正的权威性;参与走访摸排,了解社区服刑人员的家庭和社会交往情况;参与撤销缓刑和重新犯罪的社区服刑人员的撤缓押送程序,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监押工作。

四、强化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作。发挥专长,让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警察参与到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咨询、心理诊断、心理干预等矫治工作中,充分了解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状态,更好的针对其心理状态制定社区矫正方案。

五、邀请监所警察参与每月“法德讲堂”活动。通过结合生动的实践案例,向社区服刑人员讲授相关法律知识,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利用好湖田监狱的资源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六、联合监所警察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开展安置帮教排查走访活动,通过监所警察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走访、谈话、心理疏导及开展警示教育,积极落实安置帮教对象衔接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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