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公证处:坚持底线思维,捍卫公证公信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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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公证处吗?我父亲去世了,留下了一笔存款,我们想来做公证,需要提交什么材料?”接到电话的公证人员告知咨询人此类公证属于继承权公证,在仔细询问被继承人的情况及其父母、配偶、子女情况、遗产情况后,将继承权公证所需材料一一告诉咨询人,咨询人自称姓王并在电话里预约了办理时间。这本是一件普通的继承权公证,但在王某领着一家老小来到公证处、提交准备好的材料时,公证人员发现了端倪。《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上“被继承人的所有子女”一栏只有一个女儿,但公证人员回想起当时询问王某其父有几个子女时,王某曾说其父有三个女儿。公证员现场询问被继承人的所有子女情况并告知申请人作虚假陈述或提供虚假材料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均称被继承人只有一个女儿。公证人员受理当事人申请后,对被继承人的情况进行核实,了解到被继承人确实有三个女儿,其中的二个女儿已远嫁。公证员又拨通了王某母亲的电话,再次询问他们一共生育了几个子女,王某的母亲坚持只有王某一个女儿,公证员将核实到的情况以及欺骗公证处的后果清楚明了地告知王某的母亲,最后王某的母亲承认自己隐瞒了真实情况,承诺重新提交申请材料,不会再做欺瞒公证处的事。 公证的目的和作用是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次事件因为公证人员细致的询问、严格的审查避免了错证的发生,捍卫了公证的公信力。公证人员将以此次事件为契机,做好宣传教育并加大对公证申请人以及申请材料的审查力度,提醒公证申请人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共同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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