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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实践 厚德淄川】调解故事汇编——遇“家暴”女儿状告父亲 经调解父女和好如初

发布日期:2019-05-31 11:15 浏览次数: 字体:[ ]

在传统家庭教育思维的驱使下,部分家长仍秉持着:“棍棒之下出孝子”的陈旧观念,主观地认为,自家的孩子必须听老子的话,不听话、不服管,该骂就骂、该打就打,不打不成才,对此别人谁也管不着。本期的调解故事就从一起父女纠纷开始讲起:

2016年3月中旬的一天上午,家住泉龙社区的小张女士来到松龄路派出所报案,称其父亲张某对其实施家庭暴力,不分青红皂白就打了她,侵害了她的合法权益,要求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值班民警马上传唤其父亲张某到派出所调查了解情况。鉴于是一起家庭纠纷,派出所便委托驻所调解室进行调解。

人民调解员郭方辉、翟坤本接待了小张父女。征得其同意调解的意见后,受理了该案。通过调查了解到,小张今年二十出头,没有正式工作。这天,父亲张某在下夜班回家,看到女儿小张在玩手机,也不去其母亲开的小餐馆帮忙干活,心里很是不快,加之在班上遇到了点烦心事,在叫了女儿几遍都没答应后,张某便火冒三丈,抬手打了女儿几个耳光,并将其手机摔在地上。女儿小张也很愤怒,跟张某顶了几句嘴,一摔门跑到她母亲开的小餐馆,气冲冲地对其母亲说:你男人打我了,还把我的手机摔坏了,气死我了,我要报复他。这时,看到父亲的车停放在餐馆门口,便上去就踹了两脚,嘴里骂骂咧咧的走了。让张某没想到的是女儿小张竟然还到派出所报了案。

调解员在了解了案件的来龙去脉后,分别与张某父女双方沟通交流,让各自静下心来,好好反思自己的行为。一开始张某认为清官难断家务事,自己是教育女儿,而女儿却因这么点小事来派出所告他,因此十分生气。调解员首先向张某详细讲解了《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告知其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同时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最终张某认识到了自己这种教育孩子方法是不对的,并当面向其女儿道歉,并保证今后不再有这样的举动。调解员又对小张进行批评教育,即使父亲在家庭教育方面再有错误,作为儿女也不应该那样对待父亲。此时,女儿小张也悔悟了,表示父母把其养大成人不容易,应该帮着家里做点力所能及的事,减轻父母的负担,少让父母操心和生气。父女俩人当场相拥而泣。

在当今社会,家庭暴力现象仍相当普遍,它不仅发生在夫妻之间,还多发于父母与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与年迈父母之间。2016年1日开始,《反家庭暴力法》已经正式实施,但是法律的实施能否抑制住“棍棒教子”的陈旧教育观念,还需要一个过程。作为家长应该分清“家教”和“家暴”,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更不能想打就打,教育孩子需要遵守法律。当然,作子女的也应该多考虑父母含辛茹苦养育自己长大成人不容易,孝敬父母、帮助老人多做些家务也是份内的事,尤其不能当啃老族,更不能整天迷恋网吧和游戏,只有互相体谅,这样家庭才能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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