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实践 厚德淄川】调解故事汇编——遇事故 为赔偿两家僵持不下 巧调解 解难题双方握手言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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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人们难免会遇到一些突发的事故,其中道路交通事故相对较多。发生事故后,受害方和肇事方往往在赔偿问题上发生分歧,动辄对簿公堂。本期的调解故事就从发生在太河镇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说起。 2015年5月的一天,太河镇北牟村的三位妇女来到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杨玉峰、李长礼接待了她们。通过询问得知,三人是亲姐妹,几天前她们九十岁高龄的老母亲被同村开拖拉机的王某给撞倒了,她们要求王某赔偿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5万元,而王某只愿赔偿3万元,由于差距悬殊,双方对赔偿具体金额僵持不下。眼见老母亲躺在医院病床上无钱医治,便来镇调委会寻求帮助。 调解员立刻与王某取得联系,询问相关情况。王某对于撞倒老太太这事承认自己有责任,应该赔偿,但15万的赔偿金简直是狮子大开口。况且自己只是个普通农民,根本拿不出那么多钱。调解员顺势劝导王某给老太太治病要紧,劝其先支付前期的医药费,然后再到镇调委会协商调解,王某表示同意。 调解员立刻通知双方第二天到镇调委会进行面对面调解。第二天早上,双方当事人来到调解室。三姐妹一见面就开始数落王某的不是,称赔偿3万元太少。王某说出事后他查过相关资料,15万元赔偿金额的确太高,如果不降低金额,那就通过诉讼解决,法院判多少自己拿多少。听王某这么一说,大姐情绪非常激动,表示自己既没钱请律师也没工夫打官司,必须迅速把此事了结。 经过双方几番唇枪舌战,调解员看三姐妹一方尤其是大姐很倔犟,便从乡情角度因势利导,对双方进行说服教育。同时,劝解王某先把老太太这两天看病的钱付上,最后的赔偿金额再行协商。双方表示同意,王某先支付了4500元。 当天下午,调解员又带着相关交通事故赔偿资料来到三姐妹家,向其详细阐明法律上对赔偿金额的具体规定,并不是谁想要多少就是多少,即使真去打官司,也得不到那么多钱。经过调解员的说理教育,三姐妹承认自己不懂法。调解员趁热打铁,约她们明天继续调解。 第三天上午,双方再次碰面,调解员根据《侵权责任法》及相关规定为双方计算出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除去前期已经支付的4500元,王某再支付6万元,双方均表示同意。最终,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握手言和。 太河镇辖区面积268.7平方公里,约为淄川区总面积的四分之一,共有95个村,乘车走一遍要整整两天,从镇调委会驻地到最偏远的村需要一个多小时的车程。该镇的人民调解员每天都奔波在各村之间,处理着各种或大或小的矛盾纠纷。通过他们的努力,使得众多庄里乡亲的矛盾纠纷能够及时化解,避免了对簿公堂,切实发挥了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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