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抓实“四体”深入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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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工作,聚力打造全市民法典宣传全覆盖态势,市司法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迅速启动、精准部署,抓紧抓实民法典宣传主体、客体、载体和媒体宣传,指导全市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抓主体,主动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突出“关键少数”发挥“头雁效应”,将《民法典》学习列入了国家工作人员学习计划和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全市各级党政机关通过专家授课、法治报告会、培训等形式,专题学习民法典700余场次。市司法局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党组书记讲党课、党员集中学习、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15次。聚焦“关键群体”,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以法治校长“法律进学校”活动为抓手,通过开学第一课、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民法典》宣传进校园410场次。积极发挥“七五”普法讲师团作用,指导各级讲师团成员为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民法典宣传讲座1987场次。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下发《关于开展学习研究民法典活动的倡议书》,号召全市律师学习宣传贯彻研究《民法典》,部署开展民法典解读与适用专题培训10余场。依托全市现有705名村(社区)法律顾问,创新组织“千村万户普法行”宣传活动,法律顾问到村(社区)举办民法典讲座1347场次,发放宣传材料56000余份。 抓客体,深入开展民法典“十进”活动。指导各级各部门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民法典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景区、进网络、进宗教场所、进家庭、进军营活动8713场次,各区县各部门张贴《民法典》挂图1260张,发放宣传材料21万余份;在今年疫情防控形势下,指导各区县开展网课教育8000多课时,授课人数20万余人次;组织法律工作者围绕服务民营企业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开展《民法典》宣传进企业活动395场次,向企业职工讲解民法典新增条款及亮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张店区司法局组织民法典宣传进军营活动,淄川、桓台等区县局组织民法典进宗教场所活动,博山区局组织民法典宣传进景区、进医院、赶大集活动,沂源县运用“村村通”广播大喇叭播送民法典小知识,都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抓载体,大力加强民法典宣传阵地建设。市司法局投资升级改造淄博市法治文化公园(莲池公园),更新宣传设施,添加民法典宣传内容,预计9月份完工。部署全市法治文化基地提档升级工程,要求各级各单位将《民法典》知识融入宣传阵地进行更新布展,通过图文结合方式解读《民法典》亮点内容。在全市公园、广场等户外大型屏幕上滚动播放民法典公益宣传片和宣传标语30000余次,在镇街村居悬挂户外宣传条幅36000多条,让《民法典》抬头可见、随处可学。指导各部门各区县开展举办民法典主题征文、演讲比赛、文艺演出、书法美术展等法治文化活动110余场次,制作民法典普法微视频10余部。市司法局购买民法典书籍1000册,编印民法典宣传折页4万份,向基层免费发放,同时摆放到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和各村居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供办事群众学习。桓台县司法局定制民法典宣传夏凉扇、手提袋免费发放,激发了广大群众的学法兴趣。 抓媒体,创新打造民法典宣传平台。守住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阵地,拓展户外和移动媒体阵地,开发“两微一端”新媒体阵地,在《法在身边》《你身边的法律服务》《律师说法》等专栏,制作发布民法典宣传节目58期。利用淄博普法和各部门各区县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开辟“民法典宣传在淄博”专栏,发布《民法典》知识推送、亮点解读和公益宣传片等信息2502条。指导市律师协会打造大众传媒“以案释法”平台,联合淄博广电FM89《直播12345》大型政民互动节目,在《民法典》颁布之后,第一时间组织专业律师就高空抛物、网络套路贷、婚姻冷静期等民法典热点问题在线为广大听众做了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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