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专栏 > 普法宣传 > 法治创建
汇聚社会力量 打造社会普法新模式——淄博市成立全国首家地市级普法协会

发布日期:2020-09-15 16:25 浏览次数: 字体:[ ]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2020年7月,全国首家地市级普法协会——淄博市普法协会在山东省淄博市成立,这是淄博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淄博市进一步整合普法资源、探索普法新途径、新形式的重要举措,更是淄博市汇聚社会力量、创新社会化普法模式的有益探索,整体提升全市普法依法治理水平产生了巨大的推动效应。

一、背景情况

“七五”普法以来,淄博市在加强普法队伍建设、推进全民普法方面做了积极的努力和探索。组织领导干部和普法骨干培训,推进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成立“七五”普法讲师团,开展“菜单化订单式”精准法治宣讲。创新实施中小学校安全“六校长”机制,深化“法律进学校”。以“法治镇街”“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为契机,积极培育村居“法律明白人”。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为依托,开展“千村万户普法行”宣传活动。广泛调动各级各部门专兼职人员和社会志愿者宣传力量,建立基层联络点制度,与平面媒体、新媒体单位密切合作,构建起大普法宣传队伍。建立淄博市法治文化建设人才库,推进全市法治文化基地建设、活动开展和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在长期的普法实践中,淄博市形成了一个热爱普法公益事业、自愿参与、只求奉献、不图回报的普法宣传工作者和志愿者群体。各级各类普法志愿者的产生和发展,丰富了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工作的内容和形式,对于提高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性,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成立淄博市普法协会,客观上有利于凝聚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全民普法,为全民普法更加社会化、专业化、精准化积累宝贵经验,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全市普法格局,为全市尤其是基层单位培育、输送更多社会化、专业化、实战化全民普法人才,进而整体提升全市普法依法治理水平。成立淄博市普法协会,是淄博市普法工作的创新成果,在山东省乃至全国属于“零的突破”,能够填补普法宣传工作的空白,对于打造淄博普法品牌、擦亮法治山东金招牌具有强有力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

二、主要做法

(一)开展可行性调查研究。淄博市司法局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市民政局联系对接,通过社会组织管理平台了解掌握面上情况。截至目前,全国已经注册成立共27家普法协会,地级以上城市普法协会只有内蒙古司法厅成立的青少年普法协会和成都市司法局成立的成都市普法协会2家,其他的均为区县以下级别,尚未有地市级普法协会。

(二)积极筹备申请发起。一是市司法局成立筹备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专人负责协会筹备申请登记的具体事宜。二是召集有关部门和区县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进行了专题动员和部署。三是认真收集整理、学习借鉴了其他协会筹备成立的作法和经验。四是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组成发起单位,向市司法局提交了《关于申请成立淄博市普法协会的请示》,市司法局迅速回应,批复同意筹备成立淄博市普法协会并作为其业务主管单位。

(三)招募会员申请登记。筹备组向全市各法律服务机构、法治培训和研究机构、文化创作演艺传播公司、新闻媒体、学校、企业、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以及与普法宣传工作关系紧密、业务突出的个人发出入会邀请。共有188家单位和13位个人申请入会,经审查全部符合入会条件。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筹备组认真履行审批和申报登记手续,完善了各项申报材料,落实了大量基础性的工作,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提交了有关申报手续。7月24日,被批准成立淄博市普法协会。

(四)筹备并召开成立大会。市司法局成立淄博市普法协会第一次全体会员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筹委会多次召开工作会议,对协会章程草案、收费标准和费用管理办法、协会组织机构设置等内容进行了多次协商修改,研究拟定了会议时间、规格、规模、议程安排和疫情防控工作等有关事宜,确定了第一次会员大会理事、监事候选人名单。7月30日,淄博市普法协会第一次全体会员大会胜利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淄博市普法协会章程》《淄博市普法协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淄博市普法协会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办法》,选举产生了淄博市普法协会第一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和监事。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王玲教授当选第一任会长。

三、显著特点

(一)发起人影响大。普法协会由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王玲教授1人和山东杰盟律师事务所等11家单位发起成立。发起人、发起单位是淄博市各行各业的佼佼者,在本地具有社会认知的代表性和影响力。

(二)协会架构强。为贴近普法专业化、实战化、精准化需求,淄博市普法协会下设6个分会,分别负责普法宣传、法治文化、法治创建工作。各会员根据所属行业编入相应分会,有利于汇集资源优势,形成联动共振,强化聚合效应。

(三)会员范围广。188家单位和13名个人成为第一批会员。会员范围涵盖全市各法律服务机构、法治培训和研究机构、文化创作演艺传播公司、新闻媒体、学校、企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在普法宣传领域具有广泛代表性。

(四)活动安排多。淄博市普法协会第一次全体会员会议印发了《淄博市普法协会2020年工作要点》,确定下半年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十进”活动、编纂《农村法律风险防控》宣传手册、举办齐文化法治思想研究论坛等12项专题普法宣传活动。还部署分别由会长、副会长和各理事单位牵头,利用各自社会影响力、资源和渠道,每月组织1-2场法治宣传服务活动。目前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已开展民法典宣传等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和法治文艺活动150余场次。

(五)社会反响远。淄博市普法协会的成立,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省内外10多个地市纷纷来电咨询相关事宜、索取资料。澎湃新闻、网易新闻、东方资讯、搜狐网、大众网、中国山东网、齐鲁晚报、淄博日报、鲁中晨报等省内外各大媒体均予以报导。司法部机关内部网站专题登载了“山东省淄博市成立普法协会”的新闻。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