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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淄博市司法鉴定行业学习教育阶段初见成效

发布日期:2021-04-06 13:50 浏览次数: 字体:[ ]

淄博市司法局
本着“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定位、

高质量推进”的工作原则,

自3月15日开始,

采取分级负责、上下联动、

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办法,

抓各项工作落实,

确保了学习教育的效果。

加强领导,全面推进。

 一是快速动员部署。3月15日,全省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后,市局在第一时间召开了全市动员部署会议,对全市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
    二是细化落实措施。3月22日,制定下发了《全市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学习教育阶段实施方案》和《学习教育配档表》,细化了规定动作,增加了自选动作,确保了全市司法鉴定机构的学习教育稳步、有序展开。
    三是扎实推进落实。3月16日和3月29日,市局先后两次召开会议,专门听取专项治理工作组的汇报,研究《全市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全市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学习教育阶段实施方案》,对落实好学习教育阶段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3月23日,组织召开了队伍教育整顿座谈会,征求司法鉴定人、律师、法律工作者的意见建议,保证了专项治理学习教育阶段有效深入进行。

重点突出,形式多样。

 坚持将理论武装、规范行为、提高能力贯穿始终,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具体内容不漏项、教育时间不落空,准确把握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

 一是集中搞培训。3月26日,市司法局集中组织了高质量专题培训班。邀请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二处二级调研员赵丰文作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专题讲座,邀请了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哲作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邀请市委党校党的建设教研部武加福作党史专题辅导报告。三个专题培训既是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学习教育阶段的规定动作、首选动作,也是对学习教育阶段的一次再动员、再发动。

 二是线上学理论。充分考虑鉴定人分散办公的实际,除必须集中的学习活动外,要求各鉴定机构开展“线上学理论、圈中互探讨”学习教育互动活动,将不涉密的学习资料上传至山东省司法鉴定综合信息系统、邮箱和微信工作群,实施“学习教育+互联网”模式,让鉴定人通过手机、电脑等载体,原原本本学习有关文件、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警示案例,线上组织观看红色电影《建党伟业》,线上组织开展“为谁执业、为谁服务”专题交流,学习效果比较明显。山东信源司法鉴定所、淄博正良司法鉴定所、山东理工大学交通安全司法鉴定所、山东百福司法鉴定所等机构还制定了《参学人员登记表》,确保了参训参学率。

三是实地做活动。各鉴定机构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开展了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实地践学活动。山东齐都司法鉴定所、山东臻正司法鉴定所等机构,组织全体鉴定人到齐文化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实地感受齐文化廉政思想底蕴,领悟优秀传统文化。山东信源司法鉴定所组织全体党员到李振华事迹展览馆,开展党性锻炼活动;山东百福司法鉴定所、淄博仲泰会计司法鉴定所等机构到黑铁山抗日武装起义纪念馆开展“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基因”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活动。

严格督导,确保实效。

 为确保学习教育落到实处、收到实效,推动专项治理走深走实。
   一是落实督导责任。制定下发了《关于设立全市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的通知》,建立了督导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各鉴定机构也都成立了相应的小组,确保了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制定了《全市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联系点工作方案》,市局和市鉴定协会领导分别建立了联系点,每人联系一个机构,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调研和蹲点督导。
   二是严格督导把关。为抓实抓细学习教育,制定下发了《周调度登记表》,落实每周一调度,对各鉴定机构进行全程督导,盯紧活动开展的每个环节,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不走过场,不做夹生饭。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媒体宣传专项治理活动的重大意义和进展情况,对学习教育阶段好的经验做法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各鉴定机构进行改进,保证了学习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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