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云会见让亲情跨越高墙,网上调解化解邻里纠纷……淄博司法行政系统在行动 | |||
|
|||
我为群众办实事 在淄博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中,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切实将教育整顿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民生实效,努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下面 张店区:云会见让亲情跨越高墙 由于疫情防控的要求,驻淄各监狱尚未放开服刑人员家属会见。张店区司法局通过远程会见系统为多名服刑人员和亲属提供了“一站式”的免费会见服务,让亲情沟通实现“零距离”。 服务经过 近日,张店区司法局收到服刑人员刘某母亲的申请,表示其丈夫早亡,儿子现正在监狱服刑,了解到儿子在监狱有抑郁倾向,很是着急担心,想通过远程会见系统跟儿子见一面。张店区司法局知晓情况后,立即告知刘某母亲会见所需提供材料,进行审核后与监狱进行对接,经监狱审核同意后安排视频会见。在会见过程中,刘某的母亲看到了久未见面的儿子十分激动,哽咽地劝说和安慰着儿子。 经过母亲的开导,刘某的情绪有了明显好转,视频中的刘某表示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会见结束后,刘某母亲对司法局工作人员再三表示了感谢。
淄川区:法律援助帮89名职工维权 2021年3月,淄川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接待了几名企业职工,称与公司发生纠纷,请求法律援助中心提供帮助。 服务经过 经了解,2018年9月,某公司申请破产重整,原单位89名职工自2018年9月至2020年12月一直待岗在家,这期间,公司未向他们支付工资和基本生活费。企业合并重整后要求职工回厂上班,职工遂向新公司要求支付前期所欠的工资和基本生活费,但新公司一直未支付,职工见状拒绝回厂上班,新公司便以旷工为由开除了此89名职工。淄川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通过与当事人沟通,安抚当事人情绪后,按照规定为这89名职工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引导他们通过诉讼途径维权。目前,该案件已经过劳动仲裁程序,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将继续为职工指派律师帮助职工进行法院诉讼程序的代理工作。今年以来,淄川区法律援助中心已受理涉及职工维权案件178件,切实为维护困难职工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障。 博山区:创新“网上调解”化解邻里纠纷 博山区司法局推出“智慧调解”服务,市民只要打开手机,运用“智慧调解”系统,随时随地就能找到人民调解员为自己排忧解难,节约了调解成本。 服务经过 日前,博山区司法局山头司法所通过“智慧调解”系统受理了一起涉及多户居民的楼顶漏水纠纷。 因本起纠纷涉及住户多,有的住户目前在外地,很难保证所有住户在同一时间到司法所进行现场调解。 山头司法所两名调解员把涉及到的5家住户、派出所民警和法律顾问组建为一个微信群,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调解。虽然隔着屏幕,但是调解过程却严格按照人民调解程序开展,针对1-5楼住户是否应该均摊修缮楼顶费这一问题进行调解。调解员主持整个调解过程,依此听取了各楼层住户的意见。 调解员从人情入手,最终本案中的所有住户达成一致意见,由4楼住户负责修缮楼顶的具体事宜,维修费用由1-5楼住户均摊。 “利用群众普遍接受的微信视频功能开展“网上调解”,可以实现调解工作不再受时间、地域、场地等条件的限制,使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达到‘面对面’调解的效果,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工作目标。”博山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 周村区:为农民工追回60万工资 “谢谢你们帮我们要回了工资,维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啊!”2021年3月的一天,几位农民工刚走进周村区法律援助中心,就一个劲地表示感谢。原来,去年年底24名农民工被拖欠60余万元工资,经多次与公司交涉未果,无奈之下找到援助中心,诉诸法律。 服务经过 周村区法律援助中心第一时间对受援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立即为24名农民工指派法律援助工作者承办此案。 接受指派后,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第一时间会见了受援人,了解他们的基本情况等。因不属于仲裁范围,在收到周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后,法律援助人员立即起草民事诉状、先予执行申请书,与相关材料一并上交法院,并且在法院立案后,得知当事人经济困难确无法交纳诉讼费,为他们申请缓交诉讼费,帮助受援人走上法律程序。 最终,周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全部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要求公司支付拖欠24位受援人的工资60余万元,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周村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对394人提供法律援助,其中农民工105人。 临淄区:新任村(社区)“两委”法治培训 为开展好“走千村进万户”大走访大排查大提升活动,提升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能力和法律素质,4月29日,临淄区举行2021年新一届村(社区)“两委”法治培训暨“送法下乡 服务于民”活动。 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目的为帮助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增强法治素质、熟悉政策法规,提高服务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方面的本领。活动邀请盈科(淄博)律师事务所律师作“坚持依法治村,村干部任期内的应为与不为“专题授课。活动现场还设立法律咨询服务台10余处,发放《民法典》《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临淄公安温馨提示》、反邪教、生态环保等法律知识宣传材料5470余份(册),解答群众法律咨询47人次。 百姓满意度是最好的“试金石”!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把“等群众上门”变为“送服务上门”,通过化解民生难题,让百姓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