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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我市4个单位和4名个人受到全国表彰

发布日期:2022-01-17 16:27 浏览次数: 字体:[ ]
“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宣传宪法,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深入宣传党内法规,认真开展普法主题活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日前,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对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我市4个单位和4名个人受到全国表彰。

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中共淄博市委宣传部
国家税务总局高青县税务局



2016-2020年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淄博市司法局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梁立营  淄博市普法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山东杰盟律师事务所主任

周树彬  淄博爱蓝青少年普法服务中心理事长,张店七中思想政治课教师

宁治坤  淄博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一级高级警长

贾福永  中共淄博市临淄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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