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法下乡暖人心 为民服务零距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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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法者,治之端也。”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法治是推进乡村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乡村治理必然以法治为根本要求。推进乡村治理,开展送法下乡服务为民,坚持把法治作为重要保障,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学法、知法、守法,遇事主动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将法治理念贯穿乡村治理全过程,切实增强乡村治理实效。 【摘要】为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进一步筑牢法治淄川建设根基,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良好法治环境,淄博市淄川区司法局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服务为民”活动。 【关键词】送法下乡 服务为民 一、背景情况 2020年3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提出走符合中国国情、体现新时代特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乡村之路,为全面依法治国奠定坚实基础。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为进一步筑牢法治淄川建设根基,充分发挥法治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效能,营造治理有效、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法治环境,根据省、市、区相关要求,淄博市淄川区司法局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服务为民”活动。 二、主要做法 1.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重点工作要求。锚定“争当全市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目标定位,持续擦亮“我在一线、实干淄川”作风品牌,紧紧围绕乡村振兴、经济运行、疫情防控等中心工作,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2. 启动仪式 5月29日,淄川区“送法下乡服务为民”活动启动仪式在鲁泰体育场举行。仪式上,出席活动的市、区领导为法治文艺演出小分队、法律服务队、法律援助服务队、公证为民服务队、“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队五支队伍授旗。现场开展了“淄川区送法下乡服务为民”活动法治文艺演出,舞蹈《春暖中国》《共圆中国梦》等大气恢弘,立志高远;《微山湖》《墙头记》等红色经典节目让现场气氛高潮迭起;《听俺说说信访条例》《老两口学民法典》等法治文艺节目贴近生活,获得现场观众的阵阵掌声。同时发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案例剖析100例》《调解范例100例》等法治宣传资料2000余册,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21起。 3. 服务时间、内容 今年5月至12月,淄博市淄川区司法局将持续开展“送法下乡服务为民”活动,紧紧围绕乡村振兴、经济运行、疫情防控等中心工作,组建法治文艺演出小分队、法律服务队、法律援助服务队、公证为民服务队、“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队,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1)法治文艺演出小分队。坚持志愿服务原则,发扬文艺“乌兰牧骑”精神,根据送法下乡活动部署,推进法治文艺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公园、进敬老院,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实现全区镇办送法下乡文艺演出全覆盖。 (2)法律服务队。着力构建“产业链+法律服务”新模式,为全区优势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精准法律服务,组织律师服务团队,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产业规划、合同履行等重点,通过指导企业合规化建设、法治调研、风险评估等方式,开展精准化、精细化主动贴身的“企业生命周期”法律服务,助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强涉企行政争议化解力度,对企业有异议的行政执法行为在权限范围内实行行政复议立案前先行和解制度。对受疫情影响经营状况恶化的企业的行政处罚,可在法律、法规及上级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规定的范围内,依照《山东省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办法》规定组织调解、和解,适当降低罚款额度,缓解企业压力。 (3)法律援助服务队。按照“宜调尽调”原则,对申请法律援助案件先行调解,减轻群众讼累。依托网格化管理机制,组建涉企法律服务队,分区域整合中小微企业成立公共法律服务基地,提供一站式、全链条公共法律服务。 (4)公证为民服务队。在全市率先实行24小时预约服务模式,提升公证服务便民水平。根据打造无证明城市要求,切实简化公证办理流程。认真落实全省通办、跨省通办政策规定,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目的,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遗产继承、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公证事项的服务质效。 (5)“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队。依托法治讲座、普法课堂等传统宣传形式,创新应用新媒体、以案释法等形式,提高普法宣传质效。加强对村(社区)拟制(修)订的村(居)规民约、村(社区)对外重大投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各类经济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集体产权改制等重要事项的法律服务深度,提升镇村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 三、经验启示 开展“送法下乡服务为民”活动是服务全区经济发展和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的重要方式。法治文艺演出小分队、法律服务队、法律援助服务队、公证为民服务队、“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队在淄博市淄川区司法局党组统筹下,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科学确定送法下乡具体服务措施,创新送法服务方式方法,拓展送法服务的新途径,提升服务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各司其职、共同参与、一体推进的工作局面,切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活动深入开展,打通法治乡村建设“最后一公里”,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力量下沉一线、下沉乡村。
报送单位:淄博市淄川区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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