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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法治建设 助力村居振兴

发布日期:2022-06-08 08:46 浏览次数: 字体:[ ]

【引言】“法治”是村(社区)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加快推进村(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前提。淄博市张店区不断创新体制机制,聚力实施“个十百千万”工程,在村居法治建设方面作了有益探索。

【摘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村居法治建设工作的要求日益提高。近年来,张店区着力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两所共建”工作,实施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千名村居法治人才”培育工程,开展“法惠万家”专项普法行动,村居法治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关键词】村居 法治

近年来,淄博市张店区聚力实施“个十百千万”村居法治建设工程,不断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村居治理体系,教育引导村居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走出了一条符合区情实际、体现时代特色的村居法治建设之路。

一、张店区村居法治建设背景

法治是乡村治理的前提和保障。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并把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推进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让农村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不断满足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法治已经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只有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才能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

受经济发展、地理条件、民风民俗等因素影响,各地村(社区)基层情况存在较大差异,决定了村居法治建设不能“一刀切”,而是要立足区情,建立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法治建设体系。一方面,张店是淄博的中心城区,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金融、科技中心,城镇化率高达96%,城市的快速发展为村居法治化建设提供了沃土,比如,通过普法宣传教育树立法治观念、完善法治保障维护村民合法权益,在法治框架内构建起村居治理的良性运行机制。另一方面,张店总面积123.0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达79.58万人,在推动经济高速增长和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进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在土地征用、人口流动、农民就业等方面出现一些问题,这对村居的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我们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二、聚力实施“个十百千万”工程

——“个”: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

2013年,张店区在全市率先开展村居“律师工作室”建设工作,推动法律服务向村居延伸。2017年5月,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为基本保障方式,引导社会专业人才开展法律服务,实现法律顾问100%全覆盖。2022年,出台工作台账制度和动态管理办法,不断提升规范化水平,打通了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张店区现有律师事务所66家,执业律师780余人,每万人拥有律师9.75人,律师资源丰富,我们从中精心选拔146名理论基础好、业务水平高、责任意识强的执业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目前,各法律顾问每月服务时间不少于10小时,开展普法活动不少于2次,实现日常电话即时接听,大事随叫随到。2017年以来,各村居法律顾问累计参与普法活动16200余场,为村居治理提供法律意见11400余条,参与人民调解36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1.2%。

——“十”:实现司法所和10家法律服务所共建

2021年8月,张店区司法局下发通知,全面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10月份,辖区内8个司法所和10家法律服务所签订共建协议,由司法所负责行政统筹,法律服务所负责专业应用,实现“两所共建”全覆盖。经过近一年整合,“两所”实现了人力联动、智力融合、资源共享,工作质效明显提升。2021年9月,张店区体育场司法所与山东信义法律服务所结为共建对象,2022年5月,“两所”共同为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一场特殊教育。司法所召集10名处于严管期的社区矫正对象,由法律服务所讲解《社区矫正法》和《民法典》,心理咨询师与矫正对象进行交流,2名矫正对象针对入矫后婚姻家庭关系出现的问题,主动倾诉困惑,积极接受心理疏导,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通过完善“两所”联动工作机制,全区村居法治建设形成了各司其职、有机融合、多方共赢的良好局面,实现了“1+1>2”的效果。

——“百”:拥有167个村居法治文化阵地

目前,全区共建成146个村级调解委员会,由村委会主任负责,配足配强调解人员,每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2022年1月至5月,共开展调解工作1060余件,成功率96.8%。此外,全区建成167处法治文化广场,每个村居至少保有1处,总面积178400余平方米,总投资4870余万元,覆盖全区所有人口。法治文化广场因地制宜规划法治雕塑、法治廊架、中心广场、林间水系、儿童娱乐等区域,特色鲜明、布局合理,总体呈现三个特点:一是体现出精致、新颖、醒目、便民等特点,同时充分展现齐文化和中心城区特色。二是综合考虑土地要素,不盲目追求横向面积,突出纵向立体设计,比如,景观设置上多以雕塑、柱子、廊道等立体景观为主。三是以景观小品绘就法治风景线,在景观中融入法治要素,避免大量架设宣传栏,生硬说教。此外,全区已建成区级宪法主题公园、民法典主题公园各1处,镇街级法治文化游园11处,多点分布、遍地开花的法治文化阵地集群已初步建成,为法治村居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场地支撑。

——“千”:实施“千名村居法治人才”培育工程

一方面,选拔培养法律素养高、带头作用好、法治实践积极的村民成为村居法治人才。他们扎根村居,熟悉居民,是乡里乡亲的普法者,化解矛盾的身边人。张店区房镇镇积家村“法律明白人”李建民,是村里的“老书记”,热心普法和调解事业。从工作岗位上退下来后,积极运用讲法依法等形式为村民进行矛盾纠纷联调。3月份,村民袁某辉向村委反映,其兄弟姊妹四人申请调解关于其母刘某芬的赡养及财产分配问题,李建民随即前往袁某辉家中核查问题,通过讲亲情、明法律、摆道理等形式,经过8天的协商调解,兄弟姊妹四人化解了矛盾,达成和解并签订了赡养协议。

另一方面,大力培养普法文艺骨干。体育场街道柳毅社区王秀英老人自2011年从企业退休后,便成为社区普法的热心人,几年来,她创作编排了一系列法治文艺作品,比如,2021年春节期间编排的广场舞《法治强则国强》累计演出20余场次,观看人数5000余人;2022年创作的快板《学习民法典,人生路不偏》获评“张店区‘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主题征文评选活动”一等奖。目前,张店区已培养法治文艺骨干90余名,他们把街坊四邻的家长里短变成法治文艺作品,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表现出来,不断引发群众共鸣。

近年来,张店区共培育法治带头人146名,法律明白人438名,专职调解人177名,普法志愿者462名,长期保有法治建设工作者1200余名,为村居法治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万”:开展“法惠万家”专项普法行动

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程,随着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和居民法治素养的提升,传统的普法形式已经无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张店区着力开展“法惠万家”专项普法行动,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取得显著成效。在新媒体普法方面。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深入推进智慧普法,着力打造精品宣传短视频——“张小法”普法课堂,现已更新23期,观看人数超过110万人次,多期视频被“学习强国”采用;在马尚街道齐悦国际社区启用“张店普法抖音小站”,定期邀请专业律师开展抖音普法直播活动,累计点击量超8万次;整合“报、网、端、微、屏”等普法平台,新搭建张店区融媒体普法平台,2022年“民法典活动月”期间,累计发布相关视频、图片、文字760余篇,受众超10万人次。在新对象普法方面,在全省率先成立“青春法苑——张店区青少年普法联盟”,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社区法治沙龙活动,将法治教育范围扩至老师和家长;在社区打造“假期普法加油站”,为常住居民、留守儿童、外来务工子女开展送法服务,通过以案说法、读书会、法律知识大比拼等形式讲授法律常识,成功开创“学校放假、社区开学”的特色普法新局面。在新氛围普法方面。变过去单向传导为双向互动,利用座谈、聊天等形式,社区法律顾问、居民、网格员等人围坐一起,畅所欲言、展开讨论,在欢声笑语中完成普法学习。通过开展“法惠万家”活动,张店区的法治宣传教育由“主管部门独唱”向“全社会合唱”转变,良性互动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得以全面完善。

三、关于村居法治建设的几点思考

新时代提出新要求,法治村居建设的逻辑内涵和外延在不断变化,必须与时俱进、守正创新、顺势而为,主动作出“三个转变”。一是核心内容要转变。法治村居建设,必须在“普法+调解+咨询”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广度和深度,村居法律顾问要充分参与基层治理和民主决策。2019年,张店区健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议事决策机制,明确“四议两公开”决策事项、决策程序、对外签订合同协议必须经村居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三年来,村居法律顾问累计开展合法性审查6700余次,完善决策事项1650余件,规避协议风险1400余件,有关矛盾纠纷数量从2019年的920余件降至2021年不足90件,下降率达90.2%。二是普法形式要转变。当前,社会对普法工作日益重视,普法投入也逐年增加,但普法效果却差强人意,究其原因,便是普法形式单一、缺乏新意。我们要充分认清年龄结构、文化层次、法律素养等不同结构的人群对法治需求的差异化,合理采用新媒体、法治故事会、法治文艺演出等方式开展广泛的普法活动,做到分层分类精准普法。三是人才观念要转变。法治村居建设点多面广,亟需一支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除定期组织律师、政法机关工作人员、法律工作者等专业人才“送法进村居”外,更要注重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本土人才,要通过这些人民群众的“自己人”“身边人”,让法治宣传更加精准,法治实践更加有效,推动村居法治建设不断走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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