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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夜话”搭建农村普法新平台

发布日期:2022-06-08 13:46 浏览次数: 字体:[ ]

【引言】沂源县司法局立足沂源农业县现状,从问题短板入手,站在群众角度,瞄准群众法治需求,在搭建普法工作平台、拓展普法工作空间方面做了积极的探索。

【摘要】以提升农村普法工作成效为要求,创新开展以“夜生活”为突破口的“法律夜话”系列活动。

【关键词】法律夜话、庄户剧团、普法地摊、法律沙龙

一、背景情况

沂源县地处山区,辖467个村(居)、19个社区,人口57.4万,其中农村人口占比接近70%,是典型的农业县,农村群众法治教育是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农村群众白天大多外出打工和下地干活,传统法治教育活动的针对性、接受度和实效性不高。对此,沂源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从问题短板入手,站在群众角度,瞄准群众法治需求,创新开展了以“夜生活”为突破口的“法律夜话”系列活动,利用群众傍晚休闲时间,发挥“法治庄户剧团”“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农村法治队伍力量,开展村民说理议事、法治文化演出等喜闻乐见的法治教育活动,丰富群众业余生活、文化生活,有效提升了农村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具体做法

(一)“你收工回家、我送法下乡”,农民有需又有闲。“法律夜话”,利用群众收工回家、傍晚休闲时间,送法到村,克服了“群众白天下地干活”对普法宣传效果的影响。一方面,充分发挥新源艺术团、鲁源戏剧团等“法治庄户剧团”作用,排演法治小品《浪子回头金不换》、《审鹅》,快板《宣唱民法典》等法治文艺节目34个,累计展演286场次,深受群众喜爱。另一方面,村法律顾问、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积极组织开展以播放法治电影、举办法治讲座、分享法律小故事、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夜话”活动737次,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惠及群众进8万人。一个普法时间和方式的变化,就把“硬塞”变为群众主动来看、来问、来领。

(二)“广场上夜市里、普法地摊在等你”,县城居民打卡法律宣传点。地摊经济的兴起,丰富了县城居民的夜生活,也为普法工作搭建了一个新平台。对此,沂源县推出了以“普法地摊”、“法律顾问长明灯”等为主要内容的城市社区版“法律夜话”活动。“普法地摊”,即在县城文化广场、义乌商品城、和源健身广场常态化设立3个“普法摊位”,由局机关人员、法律顾问、社区普法志愿者利用周末时间轮流“出摊”,开展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等活动。“法律顾问长明灯”,即协调法律顾问到城市社区服务时间,利用夜间和周末时间到社区值班,为社区居民提供法治宣传、纠纷调解、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普法人员来摆摊、律师晚上来坐班,方便了社区居民,拉长了普法延伸线,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称赞。

(三)“圆桌会议坐下来,法律沙龙聊起来”,凝聚普法合力。为了进一步抓好村两委干部、党员这些农村“关键少数”学法用法,沂源县司法局策划周末晚上举办“法律沙龙”活动,畅谈“法律夜话”。法律沙龙,每期一个主题,通过邀请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各执法部门业务骨干等,以法律分析、案例穿插、提问互动等形式,加强村两委干部、党员对拆迁、相邻关系、土地处置、三资处理等农村常见问题的法治教育。目前,已累计组织开展“出嫁女”待遇问题、民法典亮点解读等专题活动12期,提出对疑难问题的法律意见建议28条。法律沙龙的举办,有效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凝聚了普法合力;普法内容指向行政执法、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等内容,也为基层社会治理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经验启示

普法作为基础性工作应该常抓不懈,更应该紧跟时代步伐常抓常新。沂源县“法律夜话”系列活动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以人为本、法治为民的理念的重要举措,实现了普法机制由“上”到“下”的有效覆盖,让普法更接地气。合理有效利用群众的业余时间,拉伸普法时间和空间,实现了普法受众由“散”到“聚”的有效提升,为普法工作开辟了一个新天地。同时,工作中也暴露出一些不足和问题。如:送法下乡宣传内容更新慢、地摊普法有特色无主题、还没有形成一套有效的成效反馈机制等,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尽快加以提升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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