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局窗口】委托卖房需谨慎 公证温暖老人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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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位中年男子来到高青县公证处咨询委托卖房需要准备的材料,接待的公证员一次性告知办理委托公证的程序、材料等,并提醒这名男子委托公证是与当事人的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需要亲自到公证处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办。但这名男子告诉公证员,需要委托卖房的是他的老母亲,虽然头脑清醒但腿脚不灵便,不能亲自来公证处咨询、办理,公证员亲切地告诉这名男子,公证处可以派员上门服务,上门服务以及录音录像都不会额外收费,可以放心。 随后公证员提醒该男子,公证处依据司法部文件要求,会严格审查涉老不动产公证申请人的真实身份和意思表示,因此公证员会根据与老人的交谈,综合判断老年人的精神状况,必要时应提交医院出具的认知状况证明,以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另外,委托事项应明确具体,而且尽量避免在公证书中设定委托不可撤销、受托人代为收售房款等内容,以规避风险、切实保障出卖人合法权益。 公证员与公证员助理前往老人家中,先与老人沟通交流,在老人充分理解后全程录音录像为其办理委托公证,即使已到下班点公证员及助理依然延时服务直至办理结束,获得老人全家的好评,并连连感谢公证员为他们讲解委托公证的法律知识以及应规避的卖房风险。 公证为民、温暖人心体现在细节里、服务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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