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淄博市司法局 淄博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关于淄博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基本信息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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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广大群众及时获取基层法律服务基本信息,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公开透明,现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 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定义 1.基层法律服务所是按照司法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执业要求在乡镇和街道设立的法律服务组织,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机构,名称具体统一格式为“XX(市级行政区域名称)XX(县级行政区域名称)XX法律服务所”。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是经司法行政机关核准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包含照片、执业证号、所属基层法律服务所等信息,加盖钢印),在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范围 1.担任法律顾问; 2.代理参加民事、行政诉讼活动; 3.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4.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5.解答法律咨询; 6.代写法律事务文书。 三、特别提醒 广大群众在委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参与诉讼案件或非诉讼案件时,务必与基层法律服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代理费由基层法律服务所统一收取。如代理过程中发现基层法律服务所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存在违法、违规等现象,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或者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举报。淄博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信息,详见附件。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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