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解心结 化解纠纷——周村区北郊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实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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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融媒2月27日讯 2月26日,周村区北郊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成功化解一起因员工非因公死亡劳动争议案件,为劳动者权益保障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此次调解邀请区人大代表、北郊镇丰乐村党支部书记、微调解室调解员李勇参与。 张某1、张某2系张某某亲属,张某某于2023年2月26日至2024年12月15日在淄博某科技公司工作,期间公司未与张某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也未提供带薪年假及防暑降温待遇。张某某于2024年12月18日去世后,其亲属就相关权益补偿与公司产生争议,遂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请求确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丧葬补助金、抚恤金、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应休未休带薪年假工资以及防暑降温费等共计156000元的诉求。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们依托“1+1+N”调解模式,发挥村(社区)“法治带头人”担任兼职调解员、村(社区)设立“众和”劳动人事争议微调解室优势,凭借人熟、地熟、事熟的特点,深入了解双方诉求,耐心沟通协调,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经过不懈努力,双方最终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公司当场向张某1、张某2过付43000元,矛盾纠纷化解画上了圆满句号。 此次调解是北郊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创新实践的缩影。通过打造“1+1+N”调解模式,“六联”一张网、“四员”一团队、“众和”一品牌工作法,实现“预调裁诉”一站式调解,让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优势互补、精细增效,构建起全方位统筹解纷体系。不仅高效解决了此次纠纷,也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经验。 未来,北郊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将持续深化“众和”品牌建设,推动劳动纠纷从“末端处置”向“前端预防”转变,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法治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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