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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耕普法】沂源县司法局:普法宣传解纠纷护航春耕春种

发布日期:2025-03-14 17:16 浏览次数: 字体:[ ]

田家少闲月,三月农始忙,惊蛰过后,即进入备战春耕春种关键时节。为切实保障春耕生产平稳有序推进,维护农民群体合法权益,近日,沂源县司法局东里司法所组织法律顾问深入村居开展春耕普法宣传活动。此次活动不仅将法律知识精准送达群众身边,还主动为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之签订与解除等事宜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全力为春耕生产筑牢法治保障。

活动期间,工作人员紧密围绕村民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法律需求,以及易引发的矛盾纠纷焦点,着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与春耕生产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展开广泛宣传。同时,针对群众提出的土地纠纷、农资购买合同、劳动用工等实际问题,现场进行耐心细致的解答。

  “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同等条件下,村民愿意继续耕种的,根据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经营权人可以继续承包,但需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对于不想继续承包的,对于地上附属物的处理问题,承包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对于一直没有交纳土地承包费还想继续承包的,我们要提醒其先补缴拖欠费用并按照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郑家旺村法律顾问在协助村集体与村民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时,向村民详细阐释相关法律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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