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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司法局关于公开招募社区矫正志愿者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05 10:28 浏览次数: 字体:[ ]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非监禁刑事执行方式,是将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四类罪犯置于社区(村居)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其顺利融入社会的刑事执行活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作用,提升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成效,助力其顺利回归社会,现面向全市公开招募社区矫正志愿者,共同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宗旨

秉持“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通过专业教育、技能培训和心灵关怀,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重塑法治观念、提升社会适应能力,为其顺利融入社会提供支持。

二、服务内容

1、法治教育与道德引导:开展民法、刑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劳动合同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知识和公民道德、心理健康等主题授课,帮助矫正对象树立正确价值观;  

2、技能培训与就业指导: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政策咨询等服务,增强其自食其力的能力;  

3、心理疏导与情感支持:通过心理测评、心理咨询、心理疏导、心理治疗或心理讲座、个案帮扶等方式,协助解决矫正对象心理困扰;  

4、社会融入帮扶:参观传统文化或红色教育基地、组织公益活动、社会实践,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重建社会关系网络;

5、参与社区矫正宣传工作:深入机关、社区(村居)、学校、企业等场所,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意义目的和成效,提升社会公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知晓度和认知度。

三、招募条件  

1、年满18周岁,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事业,热心社区矫正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2、自愿无偿协助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法治教育、心理辅导、社会认知教育、技能培训等工作的人员或在校大学生;  

3、遵纪守法,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无违法犯罪记录;  

4、能合理安排时间(在校大学生可以利用寒暑假期)参与志愿服务,服从工作安排。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4月10日;  

2、报名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学历/专业资质证明、报名申请表(见附件);  

3、提交方式:相关报名材料发至电子邮箱zibosifa@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志愿者报名”);  

4、咨询电话:0533-6218167(工作日14:30-17:00)。

五、其他说明

1、按照“就近、便利、安全”的原则,报名者可以根据所在地选择志愿服务的区县或者乡镇(街道),也可以选择在全市范围内。报名后通过资格审查及岗前培训,合格后纳入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  

2、志愿服务为无偿公益性质,在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服务时长可录入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  

3、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颁发荣誉证书,并推荐参与相关评优表彰。

4、鼓励企事业单位、公益慈善组织和公民个人对社区矫正志愿服务活动进行资助。

加入我们,用爱心点亮希望!您的参与,将为迷途者指引方向,为和谐社会注入温暖的力量。让我们携手同行,用行动践行志愿精神,共同书写社区矫正新篇章!

附:淄博市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志愿者报名申请表

 

淄博市司法局          

2025年3月5日         

淄博市社区矫正志愿者报名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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