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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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242984/2025-550478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2-08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司法局 |
2024年,淄博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不断优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法治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获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府院联动工作机制获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肯定,行政复议、纠纷化解等工作做法被《法治日报》刊发。现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更加严格。一是扎实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市、区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21次,市、区县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全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专项授课内容,各级各部门干部学习培训率100%。二是强化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领导。认真落实述法工作要求,组织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委常委会会议述法,开展履职评议,建立问题清单并逐人反馈。市委常委会会议8次听取法治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推动地方立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涉企行政执法、维护安全稳定等重点工作。三是聚力推动重点任务落实。制定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建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办法等制度,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专项小组、办公室召开16次会议,部署推动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不平等对待企业政策文件清理等重点任务32项。
二、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一是着力提效政务审批服务。聚力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全面完成国家确定的两批21个“一件事”,推出建筑垃圾运输、直播电商、不动产带押过户等15个“一件事”特色场景,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平均压减60%、75%以上。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高效办成一件事等10项改革做法获国家层面肯定推广。创新实施证后“主动办”,推出175项证照延续和变更事项“办事提醒”服务,实现企业群众“一件事”证后无忧。成立“齐好办”政务服务帮办代办联盟,构建“横到边、纵到底”帮办代办服务体系,为企业群众提供帮办代办服务4.2万次。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将法定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切实提升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措施。行政指导工作实现全域、全程、全员全覆盖,被省委依法治省办推荐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各执法部门全年办理行政指导事项4.8万件。做好行政处罚决定和信用修复告知“两书同达”,指导失信主体进行信用修复。持续推行免检免扰制度,对1535家企业在市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实行非必要免检查,实施“不罚”清单390项、“轻罚”清单40项。市场监管系统、住建系统包容审慎监管做法获全国推广。三是规范压减企业迎检负担。出台《关于统筹规范涉企督导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搭建涉企督导检查云管理平台,登记涉企行政执法检查8897起,统筹联合执法458起,减少入企检查788次。
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更加健全。一是健全完善科学民主立法机制。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科学编制实施年度立法计划,成立立法工作专班,规范立项、起草、审议、修改各环节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立法中的重要问题。二是扎实推进法规规章立改废。制定《淄博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淄博市水土保持条例》、《淄博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3件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修改《淄博市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淄博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2件地方性法规,废止地方性法规2件、政府规章4件。出台市政府、部门及区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57件。三是持续提升依法决策保障能力。建立由189名专家组成的市委、市政府法律专家库,完善《淄博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细则》。组织不平等对待企业政策文件清理,修改、废止政策文件4件。对5件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142件市委、市政府文件及合作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对18件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开展决策后评估。
四、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持续强化。一是提升监督协作效能。建立健全府院、府检联席会议等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强化法治政府监督质效。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240起、破坏营商环境问题325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414项。二是扎实开展涉企阳光执法监督。开展全市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排查整改问题117个,评查行政执法案卷768件,反馈整改9大类共性问题。在5个区县、6个市直部门开展涉企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省级试点,探索降低行政执法对企业生产经营负面影响的制度机制。三是完善执法监督体系。出台《淄博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办法》,理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206处,选聘行政执法监督专家54人,探索开展跨部门法制审核协作。选取临淄区开展赋予镇(街道)行政执法权省级试点,探索制定涉农镇(街道)、中心城区街道2张赋权清单。四是强化行政复议监督作用。设立行政复议企业联系点80个、便民联系点89个,进一步推动行政复议向基层延伸。全市行政复议机构受理案件1373件,同比增长24.37%,直接纠错率9.32%。持续保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五、社会治理水平显著增强。一是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梳理综合监管事项42项,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燃气、特种设备等8个领域获批跨部门综合监管省级“揭榜挂帅”重点改革试点。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在全省食品安全评议中获A级等次。全市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39.59%、10.12%,电诈发案数、损失数同比下降44.32%、47.65%。职业索赔治理难题应对机制、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闭环”模式、“一路三方”联动工作机制等做法在全国推广。二是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出台《应急值守工作规范》、《关于全市社区应急救援站基础建设与救援能力提升的意见》等制度性文件,建成应急救援站308个。加强预案管理,编修专项预案346个,编修村居预案2629个。三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市、区县、镇街三级矛调中心全部实体化规范运转,并统筹公检法司、信访、劳动仲裁等多要素入驻,有力推动了资源优化配置、矛盾纠纷就地吸附化解,全年调解社会矛盾纠纷4万余件,化解率达97.61%,信访总量同比下降17.5%。四是扎实推进信访法治化。践行解决问题、解释政策、化解怨气“三解”工作法,推进信访事项实质性解决,全市申诉求决类初次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96.04%。
同时,我市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也存在一些矛盾问题,比如,基层执法力量比较薄弱,执法能力水平还有待提高等等。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短板弱项,完善制度、理顺机制、创新举措,狠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为中国式现代化山东实践贡献淄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