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警示教育 | 少不更事误入歧途,保姆式帮扶归正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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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242984/2022-533574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9-29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司法局 |
一、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
社区矫正对象陆某(系化名),男,出生于1998年X月XX日,文化程度为高中,户籍地为浙江省杭州市XX区,居住地为浙江省杭州市XX区某镇。20XX年05月16日因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缓刑期限201X年05月16日到20XX年05月15日。其父在外地卷门生意,其母在某私人球拍厂打工,该服刑人员与家庭成员之间关系一般,邻里之间无尖锐矛盾纠纷,关系尚可。
二、对社区矫正对象陆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情况
(一)社区矫正对象陆某入矫后,司法所及时为其制定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方案,要求每周向司法所电话报到,每半月向司法所当面报到。并要求陆某每月参加教育学习、社区劳动,严格要求遵守社区矫正信息化核查规定,持有的定位手机不得设置呼叫转移,人家分离、恶意关机和欠费或交给他人使用。
(二)于入矫当天制作首次谈话笔录,通过谈话了解社区矫正对象陆某的基本情况、犯罪动机等,并告知在社区矫正期间需遵守的相关规定及纪律要求。
(三)陆某自入矫以来表现一般,矫正态度不够积极,对于社区矫正规定不够重视,多次违反信息化核查规定,未能及时到司法所当面报告,组织教育、劳动活动迟到等,司法所汇同其监护人多次提出严厉批评,并制作笔录固定违规证据,但其面对批评总是认错态度尚可却还是屡犯。其本人没有稳定的工作,无固定居所,不去其姐提供的居处,总在城区范围到处租住,且每次换居住地方,总把原所购买的居住物品全部丢弃,没钱向其母亲、姐姐伸手要。从他的监护人口中得知,陆某老是不接听他们的电话,老是欺瞒自己的居住地,不让她们找到他,而且态度恶劣。后来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帮助教育下,其本人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表示会遵守司法所各项监督管理规定。
(四)201X年4月26日早上,陆某的母亲联系司法所工作人员,称其儿子用信用贷款帮朋友买了个OPPO R9手机,后贷款发生逾期,目前贷款公司准备对其子进行起诉。由于母亲的责备,陆某因此事与家人发生争吵,且目前拒绝接听家人电话。听完该母亲的诉说,司法所马上联系陆某,让他到司法所报到并了解情况。原来,201X年10月,陆某的朋友打算买OPPO R9手机,但当时囊中羞涩,便央求陆某用其身份信息进行登记,进行网络分期贷款购买手机,并承诺会由其自己每月归还贷款。陆某遂向手机店介绍的位于山东济南某网贷公司进行借贷,双方约定分15期,每月还款300元的方式进行还款。陆某的朋友在归还了4期贷款后,便不再归还,后面陆某又陆陆续续地归还了几期,至201X年10月后,陆某也因资金原因不再归还贷款,拖欠至今,剩余几期的费用以及违约金、利息等各类费用共累计约五千元。由于陆某手上没有保留当时的借款合同,司法所马上联系该网贷公司,了解到陆某总的欠款金额,并与网贷公司律师协商,希望减免部分手续费、逾期费用等。协商后,司法所要求陆某与其母亲、姐姐一起去银行,并把网贷公司的工作人员约出来,把贷款费用、逾期费用、利息等费用全部一次性了断,终止合同,并让对方出具书面证明,在司法所进行合法性审查后,签字确认,确保不留纰漏。
(五)201X年9月30日,司法所针对陆某在矫正期间发生的一系列的近乎幼稚性事件,专门邀请了心理专家郑爱玉老师在某司法所心理辅导室为其进行心理辅导。在辅导过程中了解到陆某在成长过程中由于家庭的原因,导致几个阶段都没有顺利过渡,现在的心理认知水平停留在幼儿的自我中心状态,不会换角度思考问题,内心自我评价低,不愿接受他人的意见。心理医生向司法所提出建议,用对待三岁幼儿的“保姆”方式进行管教,日常工作中找出陆某存在的不合理认知,并用最简单直接的方式告知陆某哪些事可做、哪些不该做,应该怎么做等。
(六)及时走访,了解情况。司法所在陆某入矫后,频繁对陆某及其监护人、亲属进行实地走访,沟通了解其最近表现,商讨如何加强、落实监管措施。
三、对社区矫正对象陆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取得的效果
(一)经过司法所一系列的安抚帮教措施后,陆某当前的表现展示出积极向上的一面。生活上目前在其姐姐住处附近租了一间单身公寓,司法所工作人员已对其租住地进行走访,并查看租房合同。工作上在2019年年初已在某理发店工作,也有固定的收入,在跟陆某谈话过程中,了解到其本人有初步的职业规划。
(二)社区矫正日常管理方面陆某也趋于正常,表现的越来越好,能够主动接受司法所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司法局要求,每月按时手机报告,实地报告。准时参加社区公益劳动、集中教育、修心教育等。严格遵守社区矫正信息化核查规定。对于司法所要求完成的任务,能做到积极主动并及时反馈。
四、小结与反思
通过陆某这个特殊案例使我们认识到:
(一)要尊重社区矫正对象人格,平等对待。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大多较敏感,有自卑、自闭心理、偏激等,平等对待易于使社区矫正人员放松心里戒备,才能更好的进行沟通。
(二)社区矫正要以人为本,人性化管理。每个矫正对象的情况各异,要全面掌握矫正对象的家庭、生活及工作情况,制定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坚持以人为本,以情感人的原则。
让社区矫正对象真正认识自身存在的问题,通过矫正期的改造更好地认清自己、转变心理,以健康的姿态开始新的生活。所以,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不能停留于常规的管教,而是需要更深入剖析管教对象的特点,帮助其解决家庭关系、心理问题、生活就业等多方面的问题,并且通过心理矫治矫正其错误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时帮助矫正对象找准自己的社会位置,让他彻底告别过去的不良生活,重塑信心,重塑其健全的人格,有效地预防矫正对象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