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免费为老年人办理遗嘱公证的建议办理答复
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1205205
建议人:
主办单位: 淄博市司法局
答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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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毕玉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行免费为老年人办理遗嘱公证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遗嘱公证业务办理及收费情况

目前,淄博市公证服务收费执行《山东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鲁价费发〔2017〕68号)遗嘱公证收费为2000元,其中对于标的额5000元以下的遗嘱公证免费。同时,在法律援助方面还对经济困难群众免费提供遗嘱公证服务。2020年,全市共办理遗嘱公证案件230件,其中,60—69岁的47件;70—79岁的41件;80—89岁的52件;90岁以上的19件。为60岁以上的经济困难群众提供免费遗嘱公证2件。为6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免费遗嘱公证咨询服务331件。

二、推行免费为老年人办理遗嘱公证的难点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以及老龄社会的到来,办理遗嘱公证的老年人逐年增加,群众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大。尊老爱幼、勤俭持家、邻里和睦、家庭团结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老年人是国家的财富、社会的财富,他们含辛茹苦为国家、社会、子女奋斗了几十年,步入老龄后还在发挥着余热,他们的合法权益必须得到保护和重视,但因办理遗嘱公证的成本较大,目前我市公证部门还暂不具备全面推行免费为老年人办理遗嘱公证的条件。

(一)办理遗嘱公证的材料繁琐、程序复杂,成本大。按照《公证程序规则》及《遗嘱公证细则》的规定,公证遗嘱要求对订立遗嘱的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并需对遗嘱中所涉及的财产、亲属关系、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等事项进行一一核实,因此办理公证遗嘱所要求的材料繁多,办理过程繁琐,致使公证机构办理遗嘱公证较之办理一般类型所需的成本和费用大幅增加。

(二)各公证机构办案经费来源不统一。目前,我市各公证机构均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但其经费来源模式各不相同,其中,鲁中、桓台2个公证处实行企业化管理,经费自理;博山公证处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入全部上交财政,支出按年初预算财政拨付;淄川、周村、沂源3个公证处为差额补贴;临淄、高青2个公证处为全额补贴,对于实行企业化管理,经费自理、收支两条线以及差额补贴的公证机构来讲,办案经费压力较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组织开展免费为老年人办理遗嘱服务活动,在重阳节等节点一定年龄段的老年人提供免费公证遗嘱服务

二是加强对公证法律援助的宣传,进一步提升公证法律援助的知晓度,提高公证法律援助覆盖面。

三是切实提升公证服务质量。进一步细化、完善遗嘱公证办理流程,大力“上门服务、延时服务”,遗嘱公证办理更加细致化、人性化、规范化

 

                          淄博市司法局

                           202183

 

 

(联系单位:市司法局,联系人:庞月鹏,联系电话:6218023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

 

建议 对此,建议: 一是推行免费为老年人办理遗嘱公证,并在实施过程中有针对性地总结经验和问题,不断完善相关后续保障措施,然后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二是利用政府部门官方网站、报纸、广播、电视、小区宣传栏、开展敬老爱老活动等方式,广泛宣传办理遗嘱公证的益处,以及免费为老年人办理遗嘱公证的措施,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的法治意识和公证遗嘱的知晓率。 三是为一些高龄、健康状况较差和行动不便老人提供上门服务。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限制申请次数,避免因为老年人公证遗嘱免费就随意申请,随意撤销的现象。 四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公证机构减负。免费遗嘱公证必然不同程度地带来公证机构人手紧张和公证单位收入减少的问题,因此,根据实际情况,将免费遗嘱公证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畴,给予公证机构一定的政策扶持和财政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