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汝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重视度和提高工作补助费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总体情况
近年来,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将其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全力组织推进。目前,全市3089个村(社区)共有672名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2020年以来,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为村(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7397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37892次,开展法治宣传12082次,参与人民调解3131次。其中,为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提供法律意见2379次,为合作社运营提供法律意见1097次,把关合作社签订的各类合同1579份;为项目运营提供法律意见890次,为项目签订的各类合同体检6626次,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努力。
二、村(社区)法律顾问补助发放的依据和标准
《山东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9年3月31日失效。目前,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补助的发放主要依据《山东省村(社区)法律顾问补助经费管理办法》(鲁司〔2020〕1号)。其标准为:法律顾问补助经费原则上按照每村(社区)每年3000元标准,由省、市、县财政分别按照20%、30%、50%的比例予以补助,所需资金通过省、市、县财政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补助经费统筹安排。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积极推动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经费发放工作列入法治督查事项,会同财政部门加强对村(社区)法律顾问补助经费的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和规范使用。
2、建立补助经费与工作成效挂钩的差别化发放机制,对村(社区)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协助办理法律援助、参与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事项进行量化,根据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量和工作成效确定补贴发放数额。
3、加大村(社区)法律顾问宣传力度,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提高村(社区)法律顾问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
淄博市司法局
2021年8月3日
(联系单位:市司法局,联系人:庞月鹏,联系电话:6218023)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