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协调机制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关心和提出的宝贵建议。对您提出的建议,市司法局进行了专门研究,现结合实际工作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司法局立足行政执法监督统筹协调、规范管理、指导监督等职能,不断强化措施、突出重点,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优化涉企执法检查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关心关爱企业家十条措施”的要求,牵头做好涉企检查一口登记备案工作,实现涉企执法检查计划、检查结果“双备案”,今年以来,备案涉企检查计划1632条、检查结果5399条。落实企业免检免扰制度,自2020年起每年公布免检免扰企业名单,2024年公布免检免扰企业1535家,在市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实行免检。严格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统筹规范涉企督导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着力规范压减涉企督导检查,实现涉企督导检查事前事中事后全程信息化管理,全面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创新开展行政指导工作,采取建议、劝告、提醒等方式,对市场主体进行指导帮扶,今年以来全市办理行政指导事项3.3万余件。
二是着力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组织32家市级执法部门(单位)完成行政裁量权基准承接制定工作,面向社会公布。扎实推行涉企不罚、轻罚清单,公布实施市级“不罚”清单390项、“轻罚”清单40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每年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年均评查案卷300余件。聚焦企业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涉企行政执法重点领域,对行政检查随意性大、行政处罚裁量权滥用、行政执法不注重效果、利用执法权实施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等4个方面,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各执法部门认真查摆问题并进行整改,不断提升涉企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征集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应急、住建等18个领域的60个行政执法示范案例,选取有代表性的案例供各部门借鉴参考。开展涉企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试点,针对行政执法对企业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作出有效预防和处置举措,最大限度降低行政执法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
三是狠抓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通过集中轮训、重点人员培训、在线学习等多种方式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每名执法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培训。组织全市1.1万余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线上学习,组织230余名重点执法领域执法人员收听收看司法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邀请省司法厅行政执法监督处同志为300余名行政执法单位法制科室同志及行政执法骨干讲授行政执法实务规范。通过多种培训形式,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进一步提升全市行政执法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把执法人员准入关,从严开展执法资格审验工作,考试合格方可持证。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协调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本级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作用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内部法制机构作用,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近期将出台《淄博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办法》,研究探索开展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协调体系建设。在有代表性的企业、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同时每个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选聘一名监督员,进一步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的渠道。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监督合力,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按照市两办关于统筹规范涉企督导检查工作要求,深化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全力打造更高水平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感谢您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再次提出宝贵意见。
淄博市司法局
2024年8月1日
(联系单位: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联系人:赖成兵,联系电话:6218215)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