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司法局关于对淄博骨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山东信源司法鉴定所淄川分所进行行政处罚的情况通报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2984/2020-502628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0-16 发布机构: 淄博市司法局

淄博市司法局关于对淄博骨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山东信源司法鉴定所淄川分所进行行政处罚的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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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淄博骨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

山东信源司法鉴定所淄川分所进行

行政处罚的通报

 

中国人寿财产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中心支公司投诉淄博骨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涉嫌违反司法鉴定程序违规使用鉴材。经调查,淄博骨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2019年12月24日在该所内对李某莲的鉴定中使用非委托人淄川区人民法院提供的鉴材胸部三维重建CT片17051349号,违反了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章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淄博市司法局决定给予淄博骨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分公司投诉山东信源司法鉴定所淄川分所涉嫌违反司法鉴定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经调查,山东信源司法鉴定所淄川分在2020年4月2日对李某芝伤残等级鉴定中涉及足弓破坏时没有按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4.10.2和《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Z JD0103006—2014)4.11条款之规定测量足弓角的行为违反了司法鉴定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依据《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淄博市司法局决定给予山东信源司法鉴定所淄川分所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全市各司法鉴定机构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司法鉴定程序,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切实加强机构的内部管理,尤其是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管理责任制,严把司法鉴定的受理关和复核关,确保司法鉴定活动合法合规;司法鉴定人要认真汲取教训,自觉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恪守执业底线,增强法治观念,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严格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鉴定执业活动,切实提高鉴定质量,维护司法鉴定的公信力。

 

 

                                 淄博市司法局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