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 2024年度淄博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的通知》解读
|
索引号: |
113703000042242984/2024-5498200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4-12-25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司法局
|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 2024年度淄博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的通知》解读
联系人:淄博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0533-6218198
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施动态管理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淄博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以下简称《调整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根据重大行政决策有关制度规定,结合我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程序履行情况,将因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实施条件不成熟等导致不能实施的决策事项调整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主要内容
《调整通知》主要包括以下两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明确了调整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12月6日,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开展学龄人口与基础教育资源配置分析规划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开展学龄人口变动趋势分析研究,预测 2024—2035 年所有常住适龄人口数(学龄人口数),统筹新建改扩建学校、学校布局调整、小规模学校撤并等因素,制定各学段学位保障工作方案。《通知》所列要求与市教育局承办的《淄博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2023-2035年)》修编(以下简称《规划》)密切相关,且可能导致相应调整《规划》内容,根据目前工作进度,2024年底前无法完成《规划》的编制,决定暂缓出台、调出目录。
第二部分,要求重大行政决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规定履行相关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