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更新)
时间:2023-05-10
《淄博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淄博市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需要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淄博市司法局网站 (http://sfj.zibo.gov.cn)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淄博市司法局办公室(地址:张店区联通路306号)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倍息:
(一) 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情况。
(二) 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关于实施淄博律师英才培养计划的意见》等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三) 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淄博市八五普法规划、淄博市八五依法治市规划,工作情况总结等。
(四) 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全面依法治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起草、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备案、政府法律顾问、法治督察、行政复议、普法、律师管理、公证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国家司法考试、司法鉴定等工作动态。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政府部门预算、政府部门决算等。
(六)提案建议答复
主要包括: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七)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情况,依法治市、立法、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备案、政府法律顾问、法治督察、行政复议、普法、司法考试、公证机构和执业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执业律师公告等工作情况。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淄博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通过淄博市司法局网站(http://sfj.zibo.gov.cn)查询该《目录》,也可以到淄博市司法局办公室(地址:张店区联通路306号)查询。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1、公幵形式
市司法局主要通过市政府网站及市司法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为www.zibo.gov.cn;淄博市司法局网站网址为:http://sfj.zibo.gov.cn。
市司法局还设有“淄博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淄博普法”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政务新媒体。
市司法局还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在市司法局机关1304室,联系电话:0533-2301693,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市司法局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相关政府信息。
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见《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
(1)书面提交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淄博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 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从本机关网站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当面提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寄送《申请表》,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通过政府网站提交申请。
本机关网站(http://sfj.zibo.gov.cn)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通道,受理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市司法局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市司法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市司法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答复期限内。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淄博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淄博市司法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张店区联通路306号1304房间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218111
传 真:0533-6218111
四、监督与其他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淄博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183622
传 真:0533-3183622
电子信箱:zwgkb@zb.shandong.cn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淄博市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一楼东厅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2306018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张店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0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2865258
附件:
1、淄博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淄博市司法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3、淄博市司法局政府信息更正处理流程图
淄博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淄博市司法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x
淄博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更正处理流程图.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