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更新)

时间:2023-05-10

       《淄博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淄博市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需要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淄博市司法局网站 (http://sfj.zibo.gov.cn)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淄博市司法局办公室(地址:张店区联通路306号)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倍息:

     (一) 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情况。

     (二) 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关于实施淄博律师英才培养计划的意见》等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三) 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淄博市八五普法规划、淄博市八五依法治市规划,工作情况总结等。

     (四) 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全面依法治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起草、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备案、政府法律顾问、法治督察、行政复议、普法、律师管理、公证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国家司法考试、司法鉴定等工作动态。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政府部门预算、政府部门决算等。

      (六)提案建议答复

       主要包括: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七)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情况,依法治市、立法、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备案、政府法律顾问、法治督察、行政复议、普法、司法考试、公证机构和执业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执业律师公告等工作情况。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淄博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通过淄博市司法局网站(http://sfj.zibo.gov.cn)查询该《目录》,也可以到淄博市司法局办公室(地址:张店区联通路306号)查询。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1、公幵形式

        市司法局主要通过市政府网站及市司法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为www.zibo.gov.cn;淄博市司法局网站网址为:http://sfj.zibo.gov.cn。

        市司法局还设有“淄博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淄博普法”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政务新媒体。

        市司法局还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在市司法局机关1304室,联系电话:0533-2301693,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市司法局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相关政府信息。

        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见《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

       (1)书面提交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淄博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 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从本机关网站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当面提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寄送《申请表》,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通过政府网站提交申请。

         本机关网站(http://sfj.zibo.gov.cn)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通道,受理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市司法局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市司法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市司法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答复期限内。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淄博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淄博市司法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张店区联通路306号1304房间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218111

       传    真:0533-6218111

       电子信箱:zbssfjbgs@zb.shandong.cn

       四、监督与其他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淄博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183622

        传  真:0533-3183622

        电子信箱:zwgkb@zb.shandong.cn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淄博市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一楼东厅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2306018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张店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0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2865258

       

 

 

       附件:

      1、淄博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淄博市司法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3、淄博市司法局政府信息更正处理流程图

 

 

 

 

 

 

                                                                                                                                               

淄博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淄博市司法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x
淄博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更正处理流程图.docx

 

淄博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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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司法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6号市直机关综合楼13层;邮编:255000;电话:0533-621811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博市司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法规按照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政策解读回应、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梳理等重点工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拓宽发布渠道,努力增强工作透明度,扎实推进司法行政与政务公开融合为实现“3510”发展目标和强富美优城市愿景贡献力量

(一)主动公开全面及时

一是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办理、利益相关方列席会议、决策公开等制度机制,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二是扩大主动公开范围,持续加大政策文件公开力度,加大机构职能公开力度,全面公开淄博市司法局机关简介、内设机构职责及领导信息有关内容并实现动态调整。加大会议公开力度,年度内召开局长办公会10次、公开102023年通过淄博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832;以淄博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为宣传主阵地,持续发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重点工作情况,助推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落实淄博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全年发稿450篇,总阅读量超过10.3万次,较2022年增长了37.33%。三是提高政策解读质量,进一步扩大政策解读范围,着力从解读形式、解读内容、解读时限等方面提升解读实效。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解读有关政策,多次接受淄博日报、淄博市广播电视台、大众网等媒体专访,全面拓展公开解读广度和深度。注重加强对政策背景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内容的实质性解读,实现多维度、多角度、多形式解读政策。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对重点规划、重要政策、重大活动等开展落实情况进行权威发布和全面解读,有效提升司法行政知晓率和满意度,2023年,局领导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4次,市司法局参与各类新闻发布会共4次,分别较2022年增长了100%

 

 

 

(二)依申请公开畅通严格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淄博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办理机制、研究论证机制,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流程。2023年,淄博市司法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主要涉及淄博市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信息和淄博市辖区强制隔离戒毒所机构信息依法依规予以答复。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不断优化

动态更新《淄博市司法局2023年政务公开常态化工作任务清单》,加强公开信息分类整合,及时公开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明确了本机关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责任科室、时限以及形式。不断完善公文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在拟制公文时即明确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公文按程序办理完毕后,经严格审查把关,第一时间在局门户网站公布,所有规范性文件均实现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施行日期、有效性等要素全面规范展示,不断提升公开比例。完善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根据建议提案名称和内容进行分类公开,切实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公开实效。

 

   

 

 

 

(四)平台建设日益完善

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完善信息公开栏目设置,有效整合各类公开信息,实现网站资源更加优化融合、服务更加便捷高效。扩展利用多渠道交流平台,做好对“山东省法律服务网”进行升级,全市公共法律服务统一入口,通过“统一访问入口、统一用户认证、统一服务流程”模式,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仲裁等重点业务,提升线上公共法律服务效能把网站打造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渠道,根据年度公开要点等要求,不断充实完善公开目录,提高检索查找便捷性。

 

 

 

(五)监督保障更加有力

淄博市司法局党组始终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局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作出批示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群众、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以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交流,增加社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了解,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加大培训力度,围绕提升主动公开和政策解读水平、提高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更好适用法律和政策解决问题等方面,组织开展座谈交流和培训指导,促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淄博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对照人民群众新期盼,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发布本级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不够及时。二是政策解读、会议公开形式不够丰富,缺乏会议速读版或一图读懂等相关图解。三是部分行政检查信息缺少办理流程信息,对公证机构进行监督

(一)强化政府信息及时发布机制。提高主动公开工作水平,健全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机制,调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进行优化整合,加强执法信息公示公开及时公开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检查结果信息。加强政民互动,完善办事服务、互动交流栏目功能,提供便民化、智慧化、个性化服务,切实做到及时回应关切,及时解决诉求,提高办事服务水平。加强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重点任务进展情况,推动任务落实,接受社会监督。

(二)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丰富解读内容、创新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对重大会议内容公开后,及时提供会议速读版或一图读懂等相关图解。加大政策问答、视频图解等多媒体形式解读比例,加强与主流媒体深度合作,充分发挥媒体解读优势,提高政策解读时效性。结合人民群众实际需求和意见建议,提高政策解读针对性,加强政策梳理整合,优化解读栏目设置,健全多维度全方位政策解读体系。

(三)强化务服务平台建设。将平台建设作为提升公开效能的重要突破口和切入点,完善部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事项办理流程信息。用好权威平台,加大在市政府新闻发布会、淄博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矩阵公开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展现淄博司法行政新形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度,淄博市司法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2023年,淄博市司法局按照《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制定了《淄博市司法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提升的同时,持续强化管业务就要管公开的理念,把业务工作同政务公开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推进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淄博市司法局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5件、市政协委员提案4件,所有建议、提案已按时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在专栏进行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是将公开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过程。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深入推动2023年全市7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过程公众参与,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综合选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确保行政权力行使依法合规、公开透明。是将公开贯彻行政执法全过程着力增强执法效能,把严格执法与服务群众结合起来,坚持精准执法、柔性执法、阳光执法、人性化执法,真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广泛收集问题线索,专项整治开展以来,通过新闻媒体、信访投诉、专项整治邮箱、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89公安机关及民警违法违纪举报投诉平台等方式,以更高标准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以更实举措落实执法为民实践,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将公开贯穿行政监督全过程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加强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指导力度,严密组织案卷评查,对已经办结行政复议案卷进行了评查,对案件受理、案件审理、复议决定、决定履行、立卷归档五个部分37项评查要点,逐项评查打分,并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标准体系、优化和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流程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和保障作用,提升了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效。

淄博市司法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23-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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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司法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6号市直机关综合楼13层;邮编:255000;电话:0533-6218111)。

一、总体情况

2022,淄博市司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法规按照《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拓宽发布渠道,努力增强工作透明度,扎实推进司法行政与政务公开融合。

(一)主动公开全面及时

一是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办理、利益相关方列席会议、决策公开等制度机制,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二是扩大主动公开范围,持续加大政策文件公开力度,加大机构职能公开力度,全面公开市司法局机关简介、内设机构职责及领导信息有关内容并实现动态调整。加大会议公开力度,年度内召开局长办公会12次、公开12次2022年通过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554条;以“淄博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为宣传主阵地,持续发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重点工作情况,助推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落实“淄博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全年发稿293篇,总阅读量超过7.5万人次“淄博市司法局”抖音号发布作品43。三是提高政策解读质量,进一步扩大政策解读范围,着力从解读形式、解读内容、解读时限等方面提升解读实效。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解读有关政策,多次接受淄博日报、淄博市广播电视台、大众网等媒体专访,全面拓展公开解读广度和深度。注重加强对政策背景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内容的实质性解读,实现多维度、多角度、多形式解读政策。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对重点规划、重要政策、重大活动等开展落实情况进行权威发布和全面解读,有效提升司法行政知晓率和满意度,2022年,局领导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2次,市司法局参与各类新闻发布会共2次。

(二)依申请公开畅通严格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办理机制、研究论证机制,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流程。2022年,市司法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主要涉及“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2020年至2021年行政处罚罚款情况”依法依规予以答复。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不断优化

动态更新淄博市司法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清单》,加强公开信息分类整合,及时公开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明确了本机关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责任科室、时限以及形式。不断完善公文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在拟制公文时即明确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公文按程序办理完毕后,经严格审查把关,第一时间在局门户网站公布,所有规范性文件均实现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施行日期、有效性等要素全面规范展示,不断提升公开比例。完善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根据建议提案名称和内容进行分类公开,切实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公开实效。

(四)平台建设日益完善

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完善信息公开栏目设置,有效整合各类公开信息,实现网站资源更加优化融合、服务更加便捷高效。扩展利用多渠道交流平台,结合政务服务咨询、山东法律服务网,搭建开放式架构,提高政民互动渠道的畅通性、多样性和时效性。把网站打造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渠道,根据年度公开要点等要求,不断充实完善公开目录,提高检索查找便捷性。

(五)监督保障更加有力

市司法局党组始终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局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作出批示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发挥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明确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加强监督指导,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印发《淄博市司法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全面细致分解各项政策要求和重点任务,实行台账式管理,全面压实政务公开各方责任,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实现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加大培训力度,围绕提升主动公开和政策解读水平、提高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更好适用法律和政策解决问题等方面,组织开展座谈交流和培训指导,促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对照人民群众新期盼,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有待进一步优化整合,主动公开结构体系有待健全。二是政策解读广度和深度有待提高,多角度全方位解读体系有待完善。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待加强,办事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一)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制度机制。提高主动公开工作水平,健全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和工作联络机制,及时调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时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进行优化整合,加强执法信息公示公开。加强政民互动,完善办事服务、互动交流栏目功能,提供便民化、智慧化、个性化服务,切实做到及时回应关切,及时解决诉求,提高办事服务水平。加强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重点任务进展情况,推动任务落实,接受社会监督。

(二)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丰富解读内容、创新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加大政策问答、视频图解等多媒体形式解读比例,加强与主流媒体深度合作,充分发挥媒体解读优势,提高政策解读时效性。结合人民群众实际需求和意见建议,提高政策解读针对性,加强政策梳理整合,优化解读栏目设置,健全多维度全方位政策解读体系。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将平台建设作为提升公开效能的重要突破口和切入点,健全内部融合机制,形成公开宣传整体效应,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从提高决策质量、扩大政策效应、增强工作透明度入手,推动形成社会广泛参与的公开局面。用好权威平台,加大在市政府新闻发布会、淄博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矩阵公开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展现淄博司法行政新形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度,市司法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2022年,淄博市司法局按照《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制定了《淄博市司法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提升的同时,持续强化“管业务就要管公开”的理念,把业务工作同政务公开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推进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市司法局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7件、市政协委员提案8件,所有建议、提案已按时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在专栏进行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办理、利益相关方列席会议、决策公开等制度机制,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二是扩大主动公开范围。持续加大政策文件公开力度,加大机构职能公开力度,全面公开市司法局机关简介、内设机构职责及领导信息有关内容并实现动态调整。三是提高政策解读质量。进一步扩大政策解读范围,着力从解读形式、解读内容、解读时限等方面提升解读实效,有效提升司法行政知晓率和满意度。

淄博市司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22-01-26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及市政府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司法局网站(http://sfj.zibo.gov.cn/)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我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6号市直机关综合楼13层;邮编:255000;电话:0533-621811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淄博市司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规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拓宽发布渠道,努力增强工作透明度,扎实推进司法行政与政务公开融合。

(一)主动公开全面及时

2021年通过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561条;以“淄博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为主发力点,持续发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重点工作情况,助推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落实,“淄博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全年发稿343篇,总阅读量超过6万人次;“淄博市司法局”抖音号发布作品56条;召开局长办公会12次、公开12次;对制定发布的3份文件进行了专门解读;单独或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3场,及时向全社会发布司法行政系统消息,不断提高主动公开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依申请公开畅通严格

2021年,市司法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主要涉及提供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名录和《2019年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事项,全部依法依规予以答复。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不断优化

制定《淄博市司法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清单》,明确了本机关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责任科室、时限以及形式。不断完善公文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在拟制公文时即明确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公文按程序办理完毕后,经严格审查把关,第一时间在局门户网站公布,不断提升公开比例。

 

(四)平台建设日益完善

完善市司法局网站公开目录。把网站打造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渠道,根据年度公开要点等要求,不断充实完善公开目录,提高检索查找便捷性。

(五)监督保障更加有力

加强组织领导。市司法局专门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各业务科室按照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督促指导信息公开工作。

强化培训和考核。全年组织各科室信息员信息公开培训4次,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公开考核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对市政府公开办反馈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做到立知立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1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1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1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1.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对于市司法局发布的各类文件、政策的解读,目前以文字解读为主,图文、动画、视频等直观方式较少,不便群众迅速精准理解把握。

2.政务公开业务能力有待加强。由于缺乏信息网络专业工作人员,部分工作人员存在操作融公开平台不熟练、发布信息位置不准确等问题,政务公开业务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

3.少数信息发布不够及时。个别政务信息没有做到第一时间发布,特别是对会议公开、规范性文件的解读等群众需知晓的司法行政相关内容发布不及时,还存在督促催促发布的情况。

改进情况:

1.探索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对于各类政策解读,充分利用抖音、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更多的采取图片、图表和视频等直观各种新颖方式,便于群众更加精准理解准确把握。

2.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科学合理制定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培训计划,邀请专业人员到市局开展政务公开实务培训,定期进行政务公开检查讲评,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业务能力。

3.严格信息发布时限要求。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主动公开目录时限要求,形成政务公开新常态,及时对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1年度,市司法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1年,市司法局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提升的同时,持续强化“管业务就要管公开”的理念,把业务工作同政务公开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推进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市司法局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3件、市政协委员提案6件,所有建议、提案已按时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在专栏进行公开。

淄博市司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21-01-30

淄博市司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报告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以及市政府办公有关通知要求编制

报告全文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2011日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司法局网站(http://sfj.zibo.gov.cn/)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与我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6号市直机关综合楼13层邮编:255000;电话:0533-621811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淄博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规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努力增强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

扩大公开范围。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例外情形外,力做到应公尽公。2020年通过市司法局部门网站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519条。

加大会议公开力度。2020年,共召开局办公会议12次,专题会议20次,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会议情况均通过市司法局网站专栏及时公开,电视台、报纸、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同步报道会议内容。

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司法局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及办理总体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对主办的提案均予答复并进行了公开2020市司法局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2件,共公开办理答复书2件;共承办市政协委员提案8件,共公开办理答复书8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畅通申请渠道。除当面、信函申请渠道外,进一步完善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线上提交渠道,公众可便捷通过各种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严格办理流程。坚持“受理—承办—重大问题会商—审核—签发”的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优化完善受理登记、事项交办、调查核实、答复书制作、合法性审查、文书送达、案卷归档等各环节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和管理水平。

依法按时答复。2020年,市司法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全部依法依规予以答复。全年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重新修订完善了《淄博市司法局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明确了本机关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责任科室时限以及形式。不断完善公文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在拟制公文时即明确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严格审查把关,不断提升公文的公开比例。

(四)平台建设方面

完善市司法局网站公开目录把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打造,根据年度公开要点等要求,不断充实完善公开目录,提高检索查找便捷性。

充分利用新媒体进行公开。淄博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为主发力点,持续发布等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重点工作情况助推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落实。淄博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全年发稿122篇,总阅读量超过3万人次。

(五)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组织领导。市司法局专门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和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各业务科室按照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督促指导信息公开工作。

强化培训和考核全年组织各科室信息员信息公开培训4次,学习了《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公开考核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对市政府公开办反馈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做到立知立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

0

18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0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0

4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1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1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1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政策文件,目前仅文字解读,图文、动画、视频等形式的解读较少,不便群众迅速精准理解把握政策。

2.业务培训有待加强。由于缺乏信息网络专业工作人员,加上业务科室人员调整,部分工作人员对公开工作的把握还不够,业务培训需进一步加强。

3.信息发布时限不够严格政府信息发布有时不够及时特别是对会议公开、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发布不及时,还存在集中发布的情况

下步改进措施:

1.切实加强业务培训。制定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培训计划,邀请专业人员到市局开展政务公开实务培训定期进行政务公开检查讲评,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业务能力。

2.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加大多媒体投入,对于政策性文件,尽量采取图片、图表、视频等解读,更能通俗易懂地精准解读。

    3.严格信息发布时限要求。格按照《信息公开条例》和主动公开目录时限要求,及时对政务信息进行公开发布,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淄博市司法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20-01-19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以及市政府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司法局网站(http://sfj.zibo.gov.cn/)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我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6号市直机关综合楼13层;邮编:255000;电话:0533-621811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淄博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规定,充分利用现有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门户网站、报纸、微信等新旧媒体形式,及时、主动公开了机构设置、领导分工、部门文件、财政预决算、政协提案答复等政府信息984条。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在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8

199.7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1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各科室和直属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不够,二是网站内容结构仍有待进一步优化,三是政府信息发布有时不够及时等。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继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学习培训,及时将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宣传到位,提高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二是结合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做好门户网站的改版工作。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科室,持续抓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性、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淄博市司法局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9-02-20

淄博市司法局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8-01-31

淄博市司法局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7-11-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

一、概述

2016年以来,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以及报纸、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265条,其中公开规范性文件3个,发布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成绩查询,法律服务机构信息等公告12个,公开涉及“法治淄博”建设、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方面的重点工作部署、进展情况等信息33条,公开其他日常工作动态217条。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公开。按照建设“三最”城市要求,认真梳理行政审批项目,确定保留1项行政审批项目和9项服务事项,明确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等。制定编印服务指南,在各法律服务中心、服务机构摆放,在门户网站公布,及时发布服务信息公告。二是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和政府责任清单信息公开。认真编制行政权力清单和部门责任清单,报送市编办审核同意后,统一登记、统一向社会公布。三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市财政局要求,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局门户网站公开年度预算、决算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三、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认真落实政策制定和政策解读同步考虑同步安排要求,市委市政府两办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后,我局迅速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市局门户网站等各个平台载体,宣传公共法律服务有关知识和信息,提高群众知晓率。结合职能,对《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备案的规定释义以及司法鉴定等相关知识做出了详细解读,并在政府网站“政策解读”一栏中公开。与市广播电台合作开办《法在身边》以案释法节目,结合刑九修正案、行政诉讼法修订等热点事件,及时进行法律法规解读释义。

四、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通过网站互动平台、政务微博、广播等,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加强政民互动交流,及时回复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咨询、投诉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通过市电台政风行风热线、律师说法等栏目解答群众法律咨询、介绍服务便民措施。2016年以来,通过门户网站受理监督投诉事项11起、咨询事项2起;受理政务微博咨询5个。对涉及司法行政业务的事项,及时导入处理流程,督促有关职能科室依法及时处理、反馈;对于不属于司法行政职能范围的咨询投诉,及时提出合理建议意见,答复率达到100%,办理率达到100%。

五、组织领导和考核监督情况

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日常协调工作机构。加强对专(兼)职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知识的专业培训,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每年组织召开全系统信息宣传员业务培训,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知识、业务流程的学习。不断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机制,先后制定出台《淄博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淄博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工作规定》、《淄博市司法局信息网络系统管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后,又先后发布《市司法局网站信息发布管理暂行规定》、《市司法局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办法》等,对网站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进一步规范,确保及时维护、检查、更新网站内容。加强考核监督,每月在局务会上通报前期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公开信息条目,年底将全年网站上载信息情况列入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对优秀单位、信息员进行通报表扬。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未收任何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按照市政府和我局制定的有关制度落实保密审查工作,各科室和直属单位在完成公文草拟的同时,根据公文的内容,在发文单上注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由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核实复查无误后,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开发布。从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至今,我局未发生过失密、泄密情况。

十、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公开时效性还需进一步提高,部分科室对信息公开的范围还把握不准。下一步,一是进一步加强培训,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主动公开意识。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管理和考核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附件: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7年3月15日

 

 

 

 

 

 

 

 

 

 

 

附件2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65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3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4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85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88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79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3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2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一)纸质文件数

73

  (二)电子文件数

73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开通政府网站数

1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3

  ()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3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20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淄博市司法局2015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6-03-29

 
 
 
 
 

淄博市司法局2015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我考核情况统计和年度报告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
    一、概述
    2015年以来,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全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以及报纸、广播、电视、微博等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174条,全部为主动公开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制定印发《淄博市司法局信息网络系统管理暂行规定》,健全完善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在内的网站管理制度,及时维护、检查、更新网站内容。加强对专(兼)职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知识的专业培训,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尤其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加强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工作,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相结合,健全完善办事公开程序,切实提升工作效能。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5年,通过网站互动平台、政务微博、广播等,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加强政民互动交流,及时回复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咨询投诉、意见建议。通过市电台政风行风热线、律师说法等栏目解答群众法律咨询、介绍服务便民措施。通过门户网站受理监督投诉事项24起、咨询事项5起;受理政务微博咨询28个。对涉及司法行政业务的事项,及时导入处理流程,督促有关职能科室依法及时处理、反馈;对于不属于司法行政职能范围的咨询投诉,及时提出合理建议意见,答复率达到100%,办理率达到100%。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继续按照政办发[2014]10号文件要求,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深化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公开。按照建设“三最”城市要求,认真梳理行政审批项目,确定保留1项行政审批项目和9项服务事项,明确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等。制定编印服务指南,在各法律服务中心、服务机构摆放,在门户网站公布,及时发布服务信息公告。二是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和政府责任清单信息公开。认真编制行政权力清单和部门责任清单,报送市编办审核同意后,统一登记、统一向社会公布。三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市财政局要求,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局门户网站公开年度预算、决算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做好政策解读。结合自身职能,对《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备案的规定释义以及司法鉴定等相关知识做出了详细解读,并在政府网站“政策解读”一栏中公开。与市广播电台合作开办《法在身边》以案释法节目,结合刑九修正案、行政诉讼法修订等热点事件,及时进行法律法规解读释义。
    二是加强平台建设。加大各项投入,在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开设多个宣传专栏,构建起全方位、多角度的信息公开平台。用好市局门户网站和“淄博司法行政”新浪、腾讯政务微博,及时上载更新信息,加强与网友沟通互动,了解网友诉求,积极主动发布正面信息。密切关注各大媒体、论坛有关本单位的报道及相关言论,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回应。着手筹备开发司法行政手机APP软件,探索利用微信平台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2015年,我局通过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共主动公开信息174条,其中公开规范性文件3个,发布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成绩查询等公告5个,公开涉及“法治淄博”建设、公证法律服务等方面的重点工作部署、进展情况等信息24条,公开其他日常工作动态142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未收任何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按照市政府和我局制定的有关制度落实保密审查工作,各科室和直属单位在完成公文草拟的同时,根据公文的内容,在发文单上注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由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核实复查无误后,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开发布。从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至今,我局未发生过失密、泄密情况。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认真指导市鲁中公证处、市法律援助中心等直属事业单位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各直属单位普遍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了具体负责人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市鲁中公证处利用单位网站、淄博晚报案例宣讲、淄博电台行风热线、街头法制宣传、在办证大厅放置电子查阅台、设置咨询台等多种方式公开办证事项、程序及收费规定。市法律援助中心设置便民服务窗口,将法律援助有关条例规定、值班制度、工作流程图、受援人权利义务、各案件受理点地址电话等信息制作成展板,统一规范悬挂上墙。在窗口等候区摆放宣传资料架,提供法律援助申请指南及服务手册,供来访人员免费取阅。还通过报纸、电视、公交广告、微信、微博等新型载体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公开服务事项。
    十一、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依法顺畅开展,但公开时效还需进一步提高、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下一步,一是加强《条例》和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的学习和宣传,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主动公开意识,完善信息公开管理和考核制度,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二是进一步丰富公开的形式和载体,提高公众关注度,增强工作实效。
 
    附件: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6年2月15日
 
 
 
 
附件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填写)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74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3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9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33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1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0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4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4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35

淄博市司法局2014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5-07-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

  一、概述

  2014年以来,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系统信息化建设,不断拓宽公开平台,畅通公开渠道,完善工作制度流程。严格按照《目录》、《指南》和工作制度的要求,细化流程、规范操作,准确及时地反映了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动态,提高了群众对司法行政职能和服务措施的知晓率。全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以及报纸、广播、电视、微博等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139条,全部为主动公开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继续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日常工作指导监督。对规范性文件清理、公开等重点工作任务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及时组织召开协调部署会,靠上抓落实,推动工作顺利开展。结合系统信息化建设,研究出台《市司法局信息网络系统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网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各科室职责分工,理顺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工作质效。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4年,通过网站互动平台、政务微博、广播等,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加强政民互动交流,及时回复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咨询投诉、意见建议。通过市电台政风行风热线、律师说法等栏目解答群众法律咨询、介绍服务便民措施。通过门户网站受理监督投诉事项71起、咨询事项14起;受理政务微博咨询28个。对涉及司法行政业务的事项,及时导入处理流程,督促有关职能科室依法及时处理、反馈;对于不属于司法行政职能范围的咨询投诉,及时提出合理建议意见,答复率达到100%,办理率达到100%。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注重发挥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主渠道作用,安排专人负责网站内容的上载更新,及时发布工作信息、回复网上咨询。发布特别重要的信息时,积极与市网络管理中心联系协调,在网站首页设置滚动条,确保服务对象及时获得相应信息资讯。按照政策类信息长期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业务性内容及时公开的原则,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并在局信息公开查阅点摆放,方便服务对象查阅。同时,在充分利用已有公开平台的基础上,积极打造新的信息公开平台,扩大受众范围和影响力。与《淄博晚报》、《淄博日报》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随时公布动态性信息,开辟“司法行政之窗”和“百姓身边的法律服务”专栏,深入宣传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服务事项。在国内知名的新浪、腾讯网站开通政务微博,发布微博171条,受理群众咨询28件,访客超过15000人,“粉丝”2260人。开通司法行政门户网站,在首页醒目位置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和局长信箱、在线访谈等栏目,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和平台,加强政民互动。

  2014年,我局通过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共主动公开信息139条,其中公开规范性文件8个,发布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成绩查询等公告5个,公开涉及“法治淄博”建设、公证法律服务等方面的重点工作举措、进展情况等信息25条,公开其他日常工作动态101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度,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未收任何费用。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4年度,我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按照市政府和我局制定的有关制度落实保密审查工作,各科室和直属单位在完成公文草拟的同时,根据公文的内容,在发文单上注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由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核实复查无误后,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开发布。从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至今,我局未发生过失密、泄密情况。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认真指导市鲁中公证处、市法律援助中心等直属事业单位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各直属单位普遍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了具体负责人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市鲁中公证处利用单位网站、淄博晚报案例宣讲、淄博电台行风热线、街头法制宣传、在办证大厅放置电子查阅台、设置咨询台等多种方式公开办证事项、程序及收费规定。市法律援助中心设置便民服务窗口,将法律援助有关条例规定、值班制度、工作流程图、受援人权利义务、各案件受理点地址电话等信息制作成展板,统一规范悬挂上墙。在窗口等候区摆放宣传资料架,提供法律援助申请指南及服务手册,供来访人员免费取阅。还通过报纸、电视、公交广告、手机短信、新浪微博等新型载体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公开服务事项。

  十、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依法顺畅开展,但公开时效还需进一步提高、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下一步,一是加强《条例》和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的学习和宣传,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主动公开意识,完善信息公开管理和考核制度,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二是进一步丰富公开的形式和载体,提高公众关注度。

淄博市司法局201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4-03-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淄博市司法局2013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以及附表等10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市人民政府官方网(www.zibo.gov.cn)查阅或下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有其他需求或建议,可与市司法局联系,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6号市直机关综合楼13层,邮编:255000;联系电话:0533-6218016;传真:0533-6218111。

  一、概述

  2013年以来,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宽公开平台,畅通公开渠道,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宣传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好。严格按照《目录》、《指南》和工作制度的要求,细化流程、规范操作,准确及时地反映了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动态,加强了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了解和监督。全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局信息公开查阅点以及报纸、广播、电视、微博等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99条,全部为主动公开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强化日常工作指导和监督。具体分管领导靠上抓落实,定期与负责科室沟通,听取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并及时召开协调会,督促相关科室和单位按信息公开指南的要求提供信息事项,促进了工作顺利开展。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规定,并针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健全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注重发挥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主渠道作用,安排专人负责网站内容的上载更新,及时发布工作信息、回复网上咨询。发布特别重要的信息时,积极与市网络管理中心联系协调,在网站首页设置滚动条,确保服务对象及时获得相应信息资讯。按照政策类信息长期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业务性内容及时公开的原则,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并在局信息公开查阅点摆放,方便服务对象查阅。同时,在充分利用已有公开平台的基础上,积极打造新的信息公开平台,扩大受众范围和影响力。与《淄博晚报》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随时公布动态性信息,开辟“司法行政之窗”专栏,每月两期,定期宣传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服务事项。在国内知名的新浪、腾讯网站开通政务微博,发布微博300多条,受理群众咨询20余件,访客超过15000人,“粉丝”1000多人。建立市级司法行政门户网站,在首页醒目位置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和平台。

  2013年,我局通过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共主动公开信息99条,其中部门发文11条,占总体比例11%;规划计划方面2条,包括《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淄博”建设项目保障年工作的意见》、《关于在实施“三大工程”中加强和创新司法行政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占总体比例的2%;其他方面86条,占总体比例的87%,包括律师管理、国家司法考试等方面政务公告7条,部门工作动态79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3年度,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未收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3年度,我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按照市政府和我局制定的有关制度落实保密审查工作,各科室和直属单位在完成公文草拟的同时,根据公文的内容,在发文单上注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由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核实复查无误后,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开发布。从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至今,我局未发生过失密、泄密情况。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认真指导市鲁中公证处、市法律援助中心等直属事业单位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各直属单位普遍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了具体负责人专职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市鲁中公证处利用单位网站、淄博晚报案例宣讲、淄博电台行风热线、街头法制宣传、在办证大厅放置电子查阅台、设置咨询台等多种方式公开办证事项、程序及收费规定。市法律援助中心设置便民服务窗口,将法律援助有关条例规定、值班制度、工作流程图、受援人权利义务、各案件受理点地址电话等信息制作成展板,统一规范悬挂上墙。在窗口等候区摆放宣传资料架,提供法律援助申请指南及服务手册,供来访人员免费取阅。还通过报纸、电视、公交广告、手机短信、新浪微博等新型载体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公开服务事项。

  九、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稳步推进,但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有些环节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理顺;直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加强对直属单位信息公开的指导和监督力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力争在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文件下载: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淄博市司法局201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3-03-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淄博市司法局2012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以及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9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市人民政府官方网(www.zibo.gov.cn)查阅或下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有其他需求或建议,可与市司法局联系,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6号市直机关综合楼13层,邮编:255000;联系电话:0533-6218016;传真:0533-6218111。

  一、概述

  2012年以来,市司法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宽公开平台,畅通公开渠道,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宣传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好。严格按照《目录》、《指南》和工作制度的要求,细化流程、规范操作,准确及时地反映了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动态,加强了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了解和监督。全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局信息公开查阅点以及报纸、广播、电视等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118条,全部为主动公开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强化日常工作指导和监督。具体分管领导靠上抓落实,定期与负责科室沟通,听取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并及时召开协调会,督促相关科室和单位按信息公开指南的要求提供信息事项,促进了工作顺利开展。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规定,并针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健全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拓宽信息公开工作平台,充分利用网站、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扩大覆盖范围和影响力。在《淄博晚报》上开辟专版宣传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服务事项,与市电视台联合拍摄工作专题片反映司法行政服务民生的工作举措。注重发挥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主渠道作用,安排专人负责网站内容的上载更新,及时发布工作信息、回复网上咨询。发布特别重要的信息时,积极与市网络管理中心联系协调,在网站首页设置滚动条,确保服务对象及时获得相应信息资讯。按照政策类信息长期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业务性内容及时公开的原则,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并在局信息公开查阅点摆放,方便服务对象查阅。

  2012年,我局通过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共主动公开信息118条,其中部门发文18条,占总体比例15%;规划计划方面发布了3条,包括我市“六五”普法规划、“五五”依法治市规划、《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淄博”建设创新服务年工作的意见》,占总体比例的3%;其他方面97条,占总体比例的82%,包括律师管理、国家司法考试等方面政务公告7条,部门工作动态89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未收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按照市政府和我局制定的有关制度落实保密审查工作,各科室和直属单位在完成公文草拟的同时,根据公文的内容,在发文单上注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由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核实复查无误后,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开发布。从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至今,我局未发生过失密、泄密情况。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认真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各直属单位普遍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了具体负责人专职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市鲁中公证处利用单位网站、淄博晚报案例宣讲、淄博电台行风热线、街头法制宣传、在办证大厅放置服务指南、悬挂展板等多种方式公开办证事项、程序及收费规定。市法律援助中心设置便民服务窗口,将法律援助有关条例规定、值班制度、工作流程图、受援人权利义务、各案件受理点地址电话等信息制作成展板,统一规范悬挂上墙。在窗口等候区摆放宣传资料架,提供法律援助申请指南及服务手册,供来访人员免费取阅。还通过报纸、电视、公交广告、手机短信、新浪微博等新型载体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公开服务事项。

  九、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稳步推进,但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有些环节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理顺;直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改进措施: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力争在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附件: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文件下载: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淄博市司法局201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11-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淄博市司法局2011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和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8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1111日至201112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市人民政府官方网(www.zibo.gov.cn)查阅或下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有其他需求或建议,可与我局联系,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6号市直机关综合楼13层,邮编:255000;联系电话:0533-6218016;传真:0533-6218111

  一、概述

  2011年以来,我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严格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宣传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举措,严格按照《目录》、《指南》和工作制度的要求,细化流程、规范操作,准确及时地反映了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动态,加强了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了解和监督。全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局信息公开查阅点以及报纸、广播、电视等信息公开平台共公开信息178条,全部为主动公开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作用,强化日常工作指导和监督。具体分管领导靠上抓落实,定期与负责科室沟通,听取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并及时召开协调会,督促相关科室和单位按信息公开指南的要求提供信息事项,促进了工作顺利开展。在严格执行原有《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同时,针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制定印发《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工作规定》,对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工作环节做出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工作要求,进一步理顺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淄博日报》上开辟专栏和专版,与市电视台联合拍摄工作专题片,充分利用公共媒体,加大对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宣传力度。注重发挥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主渠道作用,安排专人负责网站内容的上载更新,及时发布工作信息、回复网上咨询。发布特别重要的信息时,积极与市网络管理中心联系协调,在网站首页设置滚动条,确保服务对象及时获得相应信息资讯。按照政策类信息长期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业务性内容及时公开的原则,经常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并在局信息公开查阅点摆放,方便服务对象查阅。

  2011年,我局通过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共主动公开信息178条,其中机构职能方面更新信息1条,占总体比例1%;部门发文37条,占总体比例21%;规划计划方面发布了4条,包括我市“六五”普法规划、“五五”依法治市规划、《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淄博”建设整体推进年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开展司法行政服务“法治淄博”建设活动的意见》,占总体比例的2%;统计数据方面6条,占总体比例的3%,主要包括2010年度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业务的年报表和2011年度司法行政工作年鉴;其他方面130条,占总体比例的73%,包括律师、公证管理,国家司法考试等方面政务公告9条,部门工作动态62条,业务理论研究文章10篇,“法治淄博”建设工作信息49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1年度,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未收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1年度,我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按照市政府和我局制定的有关制度落实保密审查工作,各科室和直属单位在完成公文草拟的同时,根据公文的内容,在发文单上注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由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核实复查无误后,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公开发布。从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至今,我局未发生过失密、泄密情况。

  八、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对各科室和直属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培训不够,导致出现信息公开内容不全、深度不够、发布不够及时等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理顺。

  改进措施: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效;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力争在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20112月6

淄博市司法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1-02-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市司法局2010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6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市人民政府官方网(www.zibo.gov.cn)查阅或下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有其他需求或建议,可与我局联系,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6号市直机关综合楼13层,邮编:255000;联系电话:0533-6218016;传真:0533-6218111。

       一、概述

       2010年以来,我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严格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扎实开展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宣传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举措,严格按照《目录》、《指南》和工作制度的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发展情况,扎实开展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准确及时地宣传了司法行政工作动态,加强了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了解和监督。二是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针对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在严格执行原有《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同时,研究制订《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工作规定》,进一步理顺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三是积极建立信息公开工作新平台。2010年,市委、市政府在全市部署开展“法治淄博”建设工作,“法治淄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局,为切实履行好办公室职能,及时全面地向公众公布工作进展情况,我们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常规渠道进行宣传的同时,着手制定了召开“法治淄博”建设新闻发布会工作计划,明确召开新闻发布会的时间安排、工作机构和负责人,并积极向市委宣传部提出申请,探索开辟新的信息公开工作渠道。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0年我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局信息公开查阅点以及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共主动公开信息182条,其中机构职能方面更新信息3条,占总体比例2%;政策法规方面23条,占总体比例13%,其中部门发文21条、政策解读2条;规划计划方面发布了1条,即《“法治淄博”建设纲要》,占总体比例的1%;统计数据方面5条,占总体比例的3%,主要包括2010年度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业务的年报表;其他方面150条,占总体比例的82%,包括律师、公证管理,国家司法考试等方面政务公告9条,部门工作动态90条,业务理论研究文章10篇,工作监督信息1条,“法治淄博”建设工作信息40条。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度,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0年度,我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未收任何费用。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0年,尽管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与公众需求和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问题是各业务科室及下属单位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存在模糊认识,导致信息公开工作存在发布内容不全、不够及时等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理顺。

       改进措施:不断拓宽信息公开工作渠道,进一步发挥电视台、报刊等媒体的作用,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加强对各科室工作人员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争取将更多涉及群众利益的信息及时公开;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附件1:2010年市司法局公开的部门发文

      附件2:2010年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淄博市司法局

                                                                                                                                     2011年2月15日

 

附件1

                                           2010年市司法局公开的部门发文

 

文  件  名

文    号

成文时间

关于做好二〇〇九年度公证机构、执业公证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淄司〔2010〕1号

2010.1.8

关于评选推荐省级文明法律服务所和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的通知

淄司〔2010〕2号

2010.1.15

关于设立山东名震律师事务所的审查意见

淄司〔2010〕3号

2010.1.19

关于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年度检查并考核录用部分法律服务工作者的通知

淄司〔2010〕6号

2010.2.26

关于印发《淄博市司法鉴定档案管理办法(试行)》、《淄博市司法鉴定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

淄司〔2010〕11号

2010.3.11

关于表彰全市文明司法鉴定所 十佳司法鉴定人的决定

淄司〔2010〕12号

2010.3.12

关于印发《2010年淄博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淄司〔2010〕14号

2010.3.15

关于转发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编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淄司〔2010〕15号

2010.3.18

关于印发《2010年淄博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淄司〔2010〕16号

2010.3.22

关于转发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编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淄司〔2010〕20号

2010.4.12

关于开展2009年度全市律师事务所、律  师年度执业考核的通知

淄司〔2010〕28号

2010.5.18

关于印发《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市司法局关于建立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淄司〔2010〕29号

2010.5.24

关于印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司〔2010〕33号

2010.6.17

关于在全市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中开展“服务‘法治淄博’建设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淄司〔2010〕34号

2010.6.21

关于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服务“法治淄博”建设工作的意见

淄司〔2010〕35号

2010.6.29

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全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统筹城乡发展搞好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淄司〔2010〕44号

2010.8.26

关于印发《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淄博考区考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司〔2010〕45号

2010.9.1

 

关于转发《关于举办全省司法所所长培训班的通知》的通知

淄司〔2010〕59号

2010.10.25

关于印发《淄博市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淄司〔2010〕65号

2010.11.18

关于转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意见》的通知

淄司〔2010〕66号

2010.11.25

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宣传提纲》的通知

淄司〔2010〕67号

2010.11.25

 

附件2

                                        2010年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单  位

市司法局

联系人

牟晓慧

联系电话

6218016

主动公开信息

分类

统计

机构职能

政策法规

规划计划

业务工作

统计数据

其他信息

数量(条)

3

23

1

0

5

150

比例(%)

2%

13%

1%

0%

3%

82%

备    注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182 条,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812条

依申请公开信息

申请形式

统计

当面申请

网站邮件

电子邮件

传真

信函

其他形式

数量(条)

0

0

0

0

0

0

比例(%)

0

0

0

0

0

0

处理情况

统计

同意

公开

部分

公开

不予

公开

非本机

关掌握

信息

不存在

内容

不明确

其他

原因

数量(条)

0

0

0

0

0

0

0

比例(%)

0

0

0

0

0

0

0

收费情况

统计

收缴费用

减免费用

数量(件)

0

0

金额(元)

0

0

备     注

网站提交(电子邮件)申请数: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网上提交申请表格(电子邮件方式)向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人员提出申请公开信息的请求数。

咨询投诉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5人次,其中现场咨询   0   人次,电话咨询4人次,网上咨询 1 人次。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   0   件,已办结  0 件。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   0   件,已办结   0   件。

本年度被提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  0    件

工作人员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3  人,其中全职人员数   1  人,兼职人员数   2 人。

备  注

    表中各项数据数据须与报告中一致,逻辑关系准确。

 

 

淄博市司法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0-03-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和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09年我局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市司法局2009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市人民政府官方网(www.zibo.gov.cn)查阅或下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有其他需求或建议,可与我局联系,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6号市直机关综合楼13层,邮编:255000;联系电话:0533-6218016传真:0533-6218111。

       一、概述

       2009年以来,我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严格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2008年制定的《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明确了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虚假不完整信息澄清、发布协调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严格了相关科室、人员职责落实,完善了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使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二是认真开展工作自查。按照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相关文件要求,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自查工作,对照自查内容逐项检查落实,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缺补漏。结合为庆祝司法行政系统恢复重建30周年而进行的《司法行政资料汇编》工作,对《条例》颁布前的存量信息,主要是涉及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法规,进行了进一步的认真梳理,统一予以公开(发布)。三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规范执行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时编制工作报告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在公开查阅点摆放以供查阅。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单位根据市局《指南》和《目录》,按照《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相应规定,将各自形成的主动公开信息在生成和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上报市局政策研究室审核,保证了应公开政府信息的准确及时发布。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09年,我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局信息公开查阅点以及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共公开政府信息31条,其中机构职能方面5条,占总体比例16.13%;政策法规方面2条,占总体比例6.45%,其中我局规范性文件0条、政策解读2条;规划计划方面1条,占总体比例的3.23%,为《法律五进服务全市固本强基维稳工程实施细则》;业务类信息10条,占总体比例的32.26%,主要包括管理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队伍,国家司法考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等内容;统计数据方面6条,占总体比例的19.35%,主要包括2009年度司法行政年鉴,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业务的年报表;其他方面7条,占总体比例的22.58%,主要涉及法律服务执业机构及人员公告、司法考试工作相关通知、重要会议活动开展、理论研究情况等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度,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09年度,我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未收任何费用。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一是市局门户网站仍在筹备之中,还未正式建立,给网上信息公开工作带来不便;二是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存在内容不全、深度不够等问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

改进措施:不断拓宽信息公开工作领域,加快筹建市局门户网站,进一步发挥电视台、报刊等媒体的作用,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加强对各科室工作人员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争取将更多涉及群众利益的信息及时公开;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附:2009年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淄博市司法局 

                                                                                                                                     2010年3月15日




附件

       2009年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单  位

市司法局

联系人

牟晓慧

联系电话

6218016

主动公开信息

分类

统计

机构职能

政策法规

规划计划

业务工作

统计数据

其他信息

数量(条)

5

2

1

10

6

7

比例(%

16.13%

6.45%

3.23%

32.26%

19.35%

22.58%

备    注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 31  条,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630

依申请公开信息

申请形式

统计

当面申请

网站邮件

电子邮件

传真

信函

其他形式

数量(条)

0

0

0

0

0

0

比例(%

0

0

0

0

0

0

处理情况

统计

同意

公开

部分

公开

不予

公开

非本机

关掌握

信息

不存在

内容

不明确

其他

原因

数量(条)

0

0

0

0

0

0

0

比例(%

0

0

0

0

0

0

0

收费情况

统计

收缴费用

减免费用

数量(件)

0

0

金额(元)

0

0

备     注

网站提交(电子邮件)申请数: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网上提交申请表格(电子邮件方式)向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人员提出申请公开信息的请求数。

咨询投诉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21人次,其中现场咨询   0   人次,电话咨询  10  人次,网上咨询   11  人次。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   0   件,已办结  0 件。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   0   件,已办结   0   件。

本年度被提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  0    

工作人员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3  人,其中全职人员数   1  人,兼职人员数   2 人。

备  注

    表中各项数据数据须与报告中一致,逻辑关系准确。

 

 

 

淄博市司法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09-02-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和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局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市司法局2008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08年5月1日(《条例》实施之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市人民政府官方网(www.zibo.gov.cn)查阅或下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有其他需求或建议,可与我局联系,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6号市直机关综合楼13层,邮编:255000;联系电话:0533-6218016传真:0533-6218111。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对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政策研究室作为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主办处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局机关和有关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根据《条例》有关规定,参照《淄博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和《淄博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试行)》,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淄博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淄博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单位根据《指南》和《目录》,按规定程序在政府信息生成和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发布)有关政府信息。

     (三)制定专项制度,理顺工作机制情况。制定专门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相关科室、人员职责。为保证信息内容全面充分准确、传递渠道畅通,局分管领导定期与负责科室沟通,听取汇报,并及时召开协调会,督促相关科室和单位按信息公开指南的要求提供信息事项,从而把这项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局信息公开查阅点以及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共公开政府信息599条,其中机构职能方面4条,占总体比例0.7%;政策法规方面15条,占总体比例2.5%,其中涉及国家司法行政法律法规的9条,山东省司法厅出台的条例规定1条,我局的规范性文件5条;规划计划方面2条,占总体比例的0.3%,分别是淄博市五五普法规划、淄博市四五依法治市规划;业务类信息375条,占总体比例的62.6%,主要包括管理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队伍、国家司法考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等内容;统计数据方面10条,占总体比例的1.7%,主要包括2007年度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业务的年报表;其他方面193条,占总体比例的32.2%,主要涉及市局基本情况介绍、法律服务执业机构及人员公告、重要会议、活动开展情况及法规政策解读等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度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08年度,我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未收任何费用。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力量和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2009年,我局将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力量,不断拓宽信息公开工作领域,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增强主动性和及时性,使信息公开工作成为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渠道。

  

        附:2008年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淄博市司法局

                                                                                                                   2009年2月9日

 

 

附件:

       2008年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政府/部门

市司法局

联系人

牟晓慧

联系电话

6218016

主动公开信息

分类

统计

机构职能

政策法规

规划计划

业务工作

统计数据

其他信息

数量(条)

4

15

2

375

10

193

比例(%

0.7%

2.5%

0.3%

62.6%

1.7%

32.2%

备    注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599

依申请公开信息

申请形式

统计

当面申请

网站邮件

电子邮件

传真

信函

其他形式

数量(条)

0

0

0

0

0

0

比例(%

0

0

0

0

0

0

处理情况

统计

同意

公开

部分

公开

不予

公开

非本机

关掌握

信息

不存在

内容

不明确

其他

原因

数量(条)

0

0

0

0

0

0

0

比例(%

0

0

0

0

0

0

0

收费情况

统计

收缴费用

减免费用

数量(件)

0

0

金额(元)

0

0

备     注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申请0 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总计0

咨询/投诉

/

行政复议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625人次,其中现场咨询245人次,电话咨询370人次,网上咨询10人次。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0件,已办结0件。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已办结0件。

工作人员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职人员总数3人,其中全职人员数1人,兼职人员数2     人。

意见建议

/

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