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司法局   淄博市工商业联合会

关于进一步推行律师行业服务中小微企业 “法律服务代理机制”的通知

各区县司法局、工商业联合会、高新区群众工作部、经开区综治信访组、文昌湖区司法工作办公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司法厅、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和推行律师行业服务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代理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鲁司〔2020〕30号),市司法局、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和推行律师行业服务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代理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淄司〔2020〕17号),推动我市“法律服务代理机制”工作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标准

建立和推行律师行业服务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代理机制”,是2020年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攻坚年”的重要任务,是2021年省司法厅确定的实施服务高质量发展五个重点项目之一,也是我市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措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工商业联合会一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完善相关措施,在新的起点,以更高标准对“法律服务代理机制”工作进行再谋划、再部署、再落实。

二、强化政策宣传,搭建服务平台

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司法行政机关要通过普法宣传、律师志愿法律服务等工作,广泛进行“法律服务代理机制”政策宣传。要积极搭建企业与律师的服务交流平台,注重回应企业协会、商会的法律需求,推荐、选派优秀律师为企业负责人、经营者开展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合规经营等内容的法治讲座,宣传“法律服务代理机制”等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不断提高企业知晓度和参与度。工商业联合会要参与政策宣传,提供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名录,推动中小微企业与律师事务所对接。

三、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工作质效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结合本辖区实际,牵头协调实施,经常性对本区县“法律服务代理机制”推行情况进行自查,进行督导问效,重点解决宣传不到位、覆盖面不广等问题。要积极搭建服务企业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要在各区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增设企业合规管理服务窗口,在12348法律服务热线增加企业法律服务项目,选派熟悉企业常见法律问题的律师值班,及时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目前,省司法厅正在筹建法律服务代理信息化平台,通过平台发布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和律师信息。平台建成后,要按照上级工作要求,积极对接,及时将律师事务所与中小微企业信息纳入平台之中,促进实现律师与企业间法律服务供需的线上有效对接。

四、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工作深入持久开展

要认真总结梳理“法律服务代理机制”推行中出现的带有共性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切实补齐短板,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形成长效机制。要主动向党政领导汇报,积极探索将法律服务代理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积极推动“法律服务代理机制”落地落实,努力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推行工作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请及时报告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和市工商业联合会淄博市民营经济服务中心。

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

李亚军  6218022    zblshk@163.com

市工商业联合会淄博市民营经济服务中心  

邓长虹  7865587    zbmyjjfwzx@zb.shandong.cn

 

             淄博市司法局   淄博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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